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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消费维权单位建议将轮胎列在整车质保范围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1: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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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深圳等15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指出

  应将轮胎列在整车质保范围内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刘永新 通讯员 王佳娜)昨日,北京、重庆、深圳等15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指出汽车生产厂家不应将汽车轮胎排除在整车质保范围之外。据悉,目前国内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把轮胎作为易损件而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这一行业惯例致使消费者在轮胎问题上屡屡“受气”。 昨日,北京、重庆、深圳、青岛、沈阳、长春、南京、杭州、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昆明等14城市的消协(消委会、消保委)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15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指出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使用返炼胶的事实证明,导致轮胎鼓包、开裂问题的,并非只有“消费者使用不当”一种原因,目前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其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的行业惯例应当尽快摈弃。

  15家消费维权单位指出,近年来,有关轮胎质量问题的投诉,在持续增长的汽车投诉中占有很大比例。而消费者在与4S店、整车企业以及轮胎生产企业交涉并提出索赔的过程中,多被对方以“使用不当”为由而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消费者。同时,绝大多数整车企业还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而在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大量使用返炼胶代替原片胶的问题被曝光,消费维权部门及媒体在调查中发现,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超比例掺入大量返炼胶,由此可能降低轮胎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而导致轮胎存在鼓包、裂纹甚至爆胎等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