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沈阳晚报
关于银保产品的纠纷,近两年不断增多,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市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把保险产品当做银行存款,了解实情后,又迫不及待的退保,但由于保险期限未满,很容易产生本金损失。
为了让市民正确认识银保产品,减少纠纷,我们在呼吁银行加强监管、规范销售的同时,市民也要正确认识所购买的产品。对此,记者采访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沈阳分行相关负责人。
理财特点:
适合长期不用资金
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通过银行网点向客户提供代理保险产品和服务,这种合作方式在中国市场刚刚起步,目前仍旧处于发展初期。
目前,几乎所有银行网点都在代理兼具投资理财和保险保障双重功能的分红险产品。
“损失本金”的风险从何而来呢?据了解,此类分红险只适合中、长期不用的资金,无论是趸缴还是期缴,购买产品后,一般保险理财产品保本的期限至少为3年以上,满期为5年、10年、20年不等。如果客户可以持有期满,即可以获得比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还高的利息,而且,遇到央行加息,此类产品利率将随之增加。与此同时,保险公司还会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可以说,这类产品是中长期理财较好的选择。
保险功能:
意外身故可获理赔
虽说分红险具有理财储蓄功能,但它毕竟是保险产品,保障也并非空话,一旦出险,即可理赔。
据了解,44岁的李先生于2010年12月9日驾驶丰田吉普车在高速上与一辆货车相撞,被保险人当场死亡。因该客户于2008年8月29日在邮储银行以自己作为被保险人购买了320份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的《金满仓两全保险(分红型)》产品,共计保费16万。被保险人出现意外后,邮储银行工作人员协助其家属向保险公司报案,今年2月12日,受益人携相关资料到保险公司申请意外身故保险金。
依据理赔规定,给予客户意外身故保险金约68万。
本报提醒:
切勿因误解而排斥
相对于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无论从收益上,还是风险上,分红险都是相对稳定的投资品种,但为什么在金融理财投诉中,一直高居榜首呢?
邮储银行沈阳市分行专业理财人士称,原因主要是银行机构个别人员在代理保险产品中的不规范销售行为,以及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对保险产品的不认知,造成不能使保险产品持有期满,损害了其切身利益,降低了社会公众对银行代理保险的信任感。
然而,单靠规范银行和保险公司理财人员去改变目前市场并非易事,投资者也应对此类产品正确认识,切勿因误解而排斥,对于一些市民打理个人资产配置而言,保险产品的缺失也会造成个人资产风险的增大。
本报记者 吕佳
实习生 张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