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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中国保险业监管机构拟提高外资保险类机构来华门槛。
中国保监会3月31日发布《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申请设立、运行规范等进行了具体规定,与此前相关管理办法相比,门槛明显提高。
《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和外国保险公司申请设立代表机构,除要满足依法注册成立20年以上等条件之外,同时要求申请人具备上一年度年末总资产超过20亿美元、持续经营保险业务20年以上。同时规定代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经营性活动。
保监会表示,起草《征求意见稿》,目的在于加强对外国保险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管理,适应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