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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很纠结:对降价无信心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1日 1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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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剖析多地房价调控目标为何未提“降”字

  北京房价“稳中有降”的目标能否落地,令人关注 新华社 发

  细看各地房价调控目标,除北京提出新建住房价格“稳中有降”外,大多数城市 的房价涨幅目标都在10%左右。制定这样的目标,地方政府 是怎么考虑的?

  中央政府 要求各地在一季度末提出房价调控的目标,本意是让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确定一个约束性的、有压力的指标,并通过与目标关联的问责,督促地方政府坚决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

  但是,地方政府制定调控目标的过程中,纠结着各种看似不相关的因素:

  一是参照已公布的城市目标来确定自己的目标。大多数城市一直拖到3月下旬才公布,一个考虑就是等其他城市先行,然后依葫芦画瓢,在相应的框架内制定本地的调控目标。同时,各地在制定目标后,都先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获得默许后再对社会公布,以做到“让上级同意,让兄弟城市没有压力。”

  二是目标公布后,有没有相应的手段实现这一目标?不少城市都在公布目标后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解释确定目标的依据以及将通过哪些手段来实现这一目标。比如增加保障房建设,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限购政策等手段。

  但是,除了“国八条”提出的相关措施,不少地方感到,如果要提出“降价”的目标,实际上缺乏确保有效的手段。“我们也想过提房价稳中有降,让居民更加能接受。但是,房价最终还是由市场说了算的,我们若提出降价,仅凭现有的政策,没有信心一定能实现。”某市一位官员告诉记者,如果目标最终没有实现,就将面临问责,那不如制定一个相对宽松、一定能实现的目标。

  三是如果提出降价,降价的目标该定多少合适?此外,已经拥有房产的居民,一旦看到降价的目标,意味着资产缩水,肯定不满意,又会引发新的社会问题 。

  正是在这种“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的纠结心态下,迫于问责的压力,许多城市制定了一个“肯定能完成”的调控目标。 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