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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大概就是这个时候,谷歌走了,喜欢它的人很着急,一方面是用得太熟,舍不得;另一方面是担心出现一股独大,假如你只能用一个搜索引擎,如果百度要“作恶”,你怎么办?
现在,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度文库版权纠纷事件就是这样一个必然的结果。当然,我得承认谷歌也有版权问题,音乐的,类文库的,要最追根溯源的话,百度本身就是偷学了谷歌的模式,在网络世界的自由市场上分得了一杯羹,而且在一些事情上,百度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百度克隆谷歌没有人会认为是偷,那么,偷书算不算是偷?当然算,你还能有什么样的答案。
百度文库门是在今年的“3·15”和双汇冷鲜肉一起被点爆的,就是在这一天,韩寒等50位作家以版权所有人身份联名发公开信,抗议百度文库提供的免费文档作品下载服务。
应了一句老话,不在沉默中死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我只是奇怪为什么爆发得这么晚。
以下百度的各种回应都是可以“想当然”的事情,它偷书肯定错了嘛。
3月26日,百度针对维权事件发表声明,承诺删除涉嫌侵权的文学类文档,表明百度文库是免费文档分享平台,将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获取收益,百度将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3月28日,百度CEO李彦宏首度就风波表态:“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3月30日,百度文库推出“版权合作平台”。
事情还在继续,但是其中的一些问题还没有被完全展开。
如果偷书算是偷?我们有多少人没有偷过。这里面的悖论是:真正关心百度文库事件的人,首先应该是读书人,尽管现在写书的人比读书的人还多。那么喜欢读书的人,多少会有一点“偷书不算偷”的情结,估计有很多这样的人,一方面,拼命地往自己的电脑里、KINDLE里、IPAD里装盗版的电子书,一方面,又吵着闹着,跟在作家韩寒以及出版商沈浩波后面骂百度。
偷书算不算偷?有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你在书店里偷了一本书,当然算是偷,如果你在书店里坐着看完了一本书,你算不算是偷,要知道大部分书店是默许你这样做的。到底什么是书?纸做的书,电脑里网络上以数字格式存储的书,还是你心里背下来的书。我们成天说这说那,引经据典,算不算是偷书。
如果我要把书偷换成这样一个文化的大概念,百度的李彦宏先生肯定要笑了。但是,我最后想说的还是,在百度免费下载文档,算是偷,一个读书人偷书,法理上不能原谅,感情上可以理解,但是一个企业组织偷书,法理上不能饶恕,感情上都不能原谅。
不管一个人偷书算不算是偷,百度文库都是在知法犯法,试想苏宁国美的大卖场里卖的都是赃物,它们犯法不犯法,阿里巴巴的卫哲为什么要辞职,难道不是因为要为在电子商务里的欺诈承担管理责任。
不管偷书算不算是偷,作为媒体工作者我们100%地支持韩寒沈浩波们,因为写字的人都坐在同一条船上。互联网上,非法下载无处不在,非法转载同样是无处不在。
到4月1日下午的时候,韩寒博客上的两篇声讨文章《给李彦宏先生的一封信》和《为了食油,声讨百度》,分别有了70多万和60多万的点击阅读量。除了优秀的文笔和充沛的感情,真正能够解决问题的还是这样一段话:
“我们也不是要求你们把百度文库关了,我们只是希望百度文库可以主动对版权进行保护,等未来数字阅读成熟以后,说不定百度文库还能成为中国作家生活保障的来源,而不是现在这样,成为行业公敌众矢之的……百度文库完全可以成为造福作家的基地,而不是埋葬作家的墓地。”
我能够看到百度文库得到和谐结果的契机,因为对于百度来说,虽然目前还始终不承认百度文库有任何的侵权行为,而且也宣称目前没有因为搞这么一个文库而获利,但是我们当然不会相信这家企业为了公益事业而搞文库,互联网上争抢的是浏览量,是下载量,如果最后必须要付费下载电子书了,请到百度文库。从这个角度来讲,百度无论如何都是赢家,而这场百度文库门则是一场最大的免费广告。今天炒得越厉害,明天大家的收益越丰厚。
如果只能如此,我愿意付费,我在微博上这样写道:“我招供,在我的KINDLE3里,550本书全有版权问题;我发誓,我支持作家维权,期待合法合理下载环保电子书,当然要有折扣,要方便,可以支付宝,或者百度宝,什么、什么宝。爱读书,爱自然。”
提到亚马逊的电子书KINDLE,我不得不再继续说几句,亚马逊电子书城的成功,已经为电子书市场提供了完整的模式,这个模式要偷过来,这样的偷不算偷,但是,为什么中国的出版业市场上产生不了一个亚马逊呢?
亚马逊在中国叫做卓越亚马逊,此前有传言说亚马逊中国会将KINDLE引进中国,还起好了一个漂亮的中国名字——金读,最后亚马逊又宣布,金读业务暂时不能进入中国了,市场环境不成熟。
什么时候成熟?至少要等到百度文库门尘埃落定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