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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水平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0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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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印发《关于继续做好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巩固完善已有成果,推动工作重心转变,采取更加切实有效措施深入推进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工作,着力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水平。

  截至2010年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乡镇从2009年工作启动时的2945个减少到2312个,有10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乡镇金融机构全覆盖,原有708个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基础金融服务缺失问题总体解决,全国31个省份和5个计划单列市均已提前实现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取得了改善当地金融生态环境、弥补金融功能缺失和助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多重效果。但是,由于扶持政策不足等多方面原因,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措施不力以及流动服务方式功能单一、定时定点服务频度少、时间短、有效性差等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实事求是,科学规划,继续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到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设立营业网点,分年度抓好落实工作。2011年,要按照每个省份现存机构空白乡镇平均减少四分之一的目标进度,力争在全国再解决500个机构空白乡镇的机构覆盖问题。要详细制定网点布设规划,进一步加大在具备条件的机构空白乡镇规划设置物理网点的工作力度,包括正常营业的一般固定网点、开展定时定点服务的固定网点和多种物理机具。要严格控制现有农村网点撤并行为,提高网点覆盖面,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服务升级,鼓励将业务量较大、能够实现保本经营的流动服务点和定时定点服务点升级改制为标准化网点。要确保新覆盖乡镇具备基础金融服务功能,满足当地老百姓的基础金融需求,特别是对目前主要采取流动服务方式的省份,要重点解决好农户“存、贷、汇”等基础金融服务问题,做好多种形式的简易便民服务。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总结推广和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充分挖掘和发挥好已有机构网点功能,研发推广适合当地农户服务需求的金融业务产品,积极发展现代支付工具,依托乡镇政府和公安部门,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广泛布设ATM机和POS机,协调有关部门探索开展通过POS机向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小额取现和查询业务,积极发展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现代金融服务方式,提高空白乡镇金融服务的充分性与多样性。对少数收入不能覆盖成本的机构网点,要积极探索一组人马服务多个乡镇的方式,努力降低服务成本。

  (银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