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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2日 0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彭戈 | 来源: 中国经营报
作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承担着为消除城市与农村二元对立、实现城乡均衡发展的使命。
在这一过程中,除推动城乡经济快速发展,减少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这一经济性目标外,如何通过公共财政的覆盖,完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权、实现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的公平和均衡化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目标。
一位接受采访的人士表示:“改革就是为了消除城市与农村居民的身份差异,以及附着在身份上的权利差别。农民不应该是一个身份,而应该只是一种职业。而在这一职业身份之上,城市居民能享受到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农村居民也能公平地享受到。”
正是在这一改革思路之下,成都从2003年开始,不断在各个领域推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改革措施。而此次推出的农村住房保障制度即是其中最新的一例。
长期以来,住房保障制度仅限于城市的惯性思维,会让人们容易对在农村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感到疑虑:认为住房困难的城市低收入群体才是住房保障的真正需求者,而农村居民因为已经有了宅基地作为基本保障,已经具备了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故不宜再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而现实情况是,农村宅基地的分配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作为所有权人进行分配的,政府未投入任何行政成本。但城市保障住房却是政府为保障城市居民的居住权,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既然是公共投入,如果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不能平等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居住保障,显然有失公平。
从成都的实践来看,包括农村住房保障在内的一系列针对城乡均衡发展的制度设计,并不仅仅是解决农村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出发点也并非单纯只是为了解困。包括户籍改革、农村保障住房、公共医疗和服务等政策,正承担着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石作用。没有这些从制度层面的创新与保障,打破城乡二元对立,实现均衡发展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
成都的制度创新与突破对于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的地方政府而言,或有一定的借鉴与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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