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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政策不变 驻车换乘停车2元/次的低收费政策不变
晨报讯 昨天起,本市非居住区停车收费调整方案正式实施。新政策在出台前综合考虑了本市交通发展规划、交通运行情况、停车实际需求等因素,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作出修改完善后最终出台。
政策制定过程中,市有关部门召开包括普通市民参加的座谈会20多次,反复讨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去年12月13日至19日,本市停车收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通过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政务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各方面积极响应,共收到1022位市民的意见和建议3000余条,广大市民对本市采取的缓解交通拥堵措施和停车收费调整政策给予了充分的理解。
对于市民反映相对集中的意见和建议,方案给予采纳并进行了调整。比如保持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政策不变,保持全市夜间停车收费政策不变,保持驻车换乘停车2元/次的低收费政策不变;适当降低原方案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水平,二、三类地区占道停车收费水平分别较征求意见方案下降14%和33%;对停车资源紧张、停车供需矛盾突出的居住小区,经区县公布认可,可在居住区周边占道停车场划定部分区域,对小区居民停车实行居住小区收费的优惠政策;停车资源相对较多的医院,可由医院给予就医患者停车收费优惠;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适当降低了停车人负担。
此外,市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配套保障措施,比如增加公共交通运力;同步出台向停车经营企业收缴占道费政策;实行占道停车经营退出机制;加大对违法经营“黑停车场”的打击力度,为市民出行停车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