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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不得变相涨电煤价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4日 09: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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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

  据新华社电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日介绍,发展改革委近日已下发《关于切实保障电煤供应稳定电煤价格的紧急通知》,告诫相关企业“要识大体、顾大局”,“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

  发展改革委在《紧急通知》中强调,2011年重点合同电煤价格维持2010年水平不变,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涨价。《紧急通知》指出,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2011年重点电煤合同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严格履行合同和合同兑现率低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

  此外,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对一些重点地区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和基金进行重点清查,违规收入收缴中央财政。对影响较大的违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批评,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