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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最新解释:公墓续租试点普遍先续10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6日 10: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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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是清明小长假的最后一天,众多出行旅客开始返程

  根据民政部最新解释,墓地使用期限与其土地性质和使用年限有关,一般为50年或70年。记者昨天从本市各大陵园了解到,老墓续租工作已经陆续启动试点,续租日期从墓穴达到20年期限之日起算,普遍是先办理10年续租手续。

  目前本市各大公墓均有不少墓穴达到或超过了20年使用期限,各大墓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电话咨询。据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处长王琦介绍,《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墓穴和骨灰格位的护墓费当初是按20年一个周期缴纳的,期满后可以续交费,一般情况下,一个墓穴和骨灰格位可续租10年,续租需缴纳土地租赁费和墓穴管理费,前者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每平方米1500元,后者按当初墓穴造价的5%计算。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能办理续租的仅为骨灰葬墓穴,树葬和遗体葬的老墓续租办法仍在研究中。(记者 孙韬)

  记者调查

  半平方米墓穴续交千元

  记者昨天从太子峪陵园、福田公墓、八达岭人民公墓、万安公墓等大型公墓了解到,老墓续租已经可以办理了,每天来办理续租和咨询的人不少。

  万安公墓一名负责人表示:“一般在1平方米左右的墓穴,缴纳10年的土地租用费和墓穴管理费,一般不超过2000元。半平方米左右的墓穴,缴纳费用在1000元左右就足够了。”八达岭人民公墓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续租日期是从墓穴到期之日起算,如果已经超出了3年时间,那么续租交费从3年前到期之日起算,也就是说,现在交10年的土地租用费和墓穴管理费后,去除已经过去的3年,该墓穴本次续租时限还剩7年。

  特别提示

  他人代续租须持委托书

  记者昨天从各大墓园了解到。办理老墓续租手续的接待时间一般为早8点到14点。办理续租手续时,认穴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当年的安葬证前往相关公墓。如果认穴人因身体不便等原因无法亲自办理时,可委托家人办理,但须手写委托书,同时签名,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者则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旧安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