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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法]“瘦肉精”案件追踪(2011.04.08)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8日 2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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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欢迎收看《经济与法》。2011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了河南孟州、温县等地一些养猪场,采用违禁动物药品“瘦肉精”喂养生猪.“瘦肉精”事件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很多人在关注这些瘦肉精究竟来自哪里?是谁生产的?又是如何在市场上流通的?近日,公安机关查清了本案涉及的瘦肉精生产的源头。

 

 

就在报道播出的3月15日当天,河南警方立即采取行动,对“瘦肉精事件”立案进行侦查。

 

 

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李建中

对媒体曝光,我们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第一时间作出反映,提出了要彻查严办,查清使用瘦肉精喂养生猪的范围和数量,查清涉嫌犯罪的人员和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查清瘦肉精的来源。

 

河南省公安厅迅速成立专案组,当天就奔赴事件涉及到的焦作,新乡,获嘉和济源等地。

 

焦作市温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郭乾峰

介入案卷以后,我们根据央视报道的资料,首先对后阳村的许彦洪这个养殖户进行控制。

 

 

焦作市温县公安局 局长 史广卿

从这个线索抓起,一级一级往上追,追上线,他的瘦肉精从什么地方来,通过什么渠道来。

 

 

河南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李建中

我们3月15号夜里,就控制到案14名涉案人员,这其中包括中央电视台曝光涉及到的10个犯罪嫌疑人,和我们工作中扩展的4个犯罪嫌疑人。

 

到案的多名嫌疑人供述,他们手中的“瘦肉精”都是从郑州一个叫刘建业的人手中购买,专案组迅速找到了刘建业这个关键人物。

 

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高玉生:刘建业受过处理,但他不做这个生意,他不具备作案条件,也不具备(作案动机),他就不是搞这一行的。

 

刘建业说,他的身份证早在几年前就已经丢失! 3月16日,公安部派员赴河南现场指导办案。3月19日,国务院工作组案件组组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徐沪副局长到达河南,指挥调度陕西、湖北、江苏、广西、安徽、宁夏等地公安机关协同作战。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徐沪副局长: 3月15号央视暴光了河南瘦肉精事件以后,公安部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我们要迅速抓获犯罪分子,查清源头,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所以公安部在第一时间就组织了全国的警力,侦破这个案件。

 

通过大量侦查警方获悉,刘建业丢失的身份证件,被郑州一个姓陈的人在长期使用。

 

郑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高玉生:大量时间就做这个瘦肉精生意,他平时没事儿了就是打牌,好赌博。后来从2007年以后,发现他迅速暴富,购买了房产,另外购买了汽车,不仅他购买一辆,而且给他老婆还购买了一辆。整个郑州市做瘦肉精的批发商,一般郑州市这一块儿,都是通过陈玉伟批发出去的。

 

这个陈某,正是河南省内销售瘦肉精的主要上线人物!但此时,陈某早已闻风逃跑,去了陕西咸阳。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协调下,322日,河南省公安厅派出两个抓捕组赶赴咸阳,当日,陈某在咸阳落网。同一天,另一名上线人员肖某,在洛阳被抓获。经过初步审讯,陈某、肖某两人虽然是瘦肉精的主要上线销售人员,但是他们并不会生产。瘦肉精的生产加工另有窝点。这个窝点在哪里呢?

 

李建中常务副厅长:要按照省委领导同志提出的彻查严办的要求,和三查一整改一公开的要求,必须追源头,查清瘦肉精的来源,尽最大努力摧毁网络,打掉窝点,消除危害食品安全的隐患。

 

警方查封了陈某的银行卡,在交易记录中,发现陈某经常往湖北襄阳的一个账户里汇款。

 

高玉生:后来发现襄阳市这个人,也曾经到过郑州,没和其他人联系过,就和陈某联系。因此我们分析,他是上线的可能性比较大。

 

给陈某供货的,是湖北襄阳的刘某。此时刘某早已闻风而逃。专案组掌握到刘某妻子的一条线索,准备先找到他的妻子,再追查刘某的下落。在开车查找刘某妻子的路上,刘某的妻子戏剧性地出现了。

 

焦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葛向东:

我们本来是去抓他老婆,他老婆说去他岳母家了,正好那一段修路,我们的车过不去我们倒车,他老婆(开车)往前走刚好撞上,撞上以后我们下来看对方的驾驶证一看刘红林,因为我们以前掌握她的照片,身份基本信息我们都得到了,一看就是我们要抓捕的人。

 

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刘某妻子交待,媒体曝光后,刘某觉得大事不妙,藏到了丹江口市一家宾馆里。专案组迅速赶到这家宾馆。

 

焦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葛向东:吧台有人,然后我们在宾馆周围都布控,大概等了将近40分钟吧,刘某从外面转回来,他直接进到房间,我们直接就按住了。

 

刘某落网后承认,销往河南的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是由他自己研发生产的。事发后,刘某的妻子撕毁所有账本等证据材料,刘某逃往外地。

 

焦作市温县公安局局长 史广卿:

这是我们从襄阳,犯罪嫌疑人刘某家缴获的,被刘某的妻子刘红林破坏的物证。我们现在每天有10名干警不停地在整理这个工作,到现在还是这样,这个难度非常大。因为撕得非常碎。我们通过恢复拼接已经拼出了一部分。

有没有发现一些比较有价值的线索?
有,这一张出货单,时间是2010年10月,上面写着成品两笔,算起来将近300公斤,不到300公斤,一个95公斤,一个180公斤,270多公斤。我们分析认为,这可能就是瘦肉精成品,但是需要下一步进行核实。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徐沪副局长:到目前这个案件侦破的比较快,到目前已经抓获了96名犯罪分子。其中逮捕了42名,刑事拘留32名,抓获的这些人员包括有生产瘦肉精的,有销售瘦肉精的,有使用瘦肉精的,还有食品环节的一些违法犯罪分子。

 

在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当中,初步认定其中有3人系双汇公司采购部工作人员。以及与双汇公司有相关业务的人员3人。随着主要嫌疑人刘某的落网,这起全国关注的瘦肉精案件宣布告破。刘某的生产加工窝点在襄阳市郊区的九集镇,这个窝点的选择堪称煞费苦心,竟然是在一家化工厂里,利用合法的身份,正规的生产厂家,刘某暗中加工生产着瘦肉精。

 

记者现场出镜:这个车间就是犯罪嫌疑人刘某,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仑特罗的一个车间,这个车间实际上是一种正规的化工产品,二氯烟酸的一个生产车间。犯罪嫌疑人刘某利用他自己掌握的技术,利用这里的部分设备,在这里偷偷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大家看我左手拿的是正规的化工产品二氯烟酸;我右手的这一瓶是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从外观上看,这两种产品都是白色的,都是粉末状物体,从外观上很难发现其中的差别。所以,即使在这里工作很长时间的工人,也没有发现这其中的奥秘。

 

这家化工厂位于襄阳市九集镇,名叫襄九精细化工厂,这个车间就是刘某生产瘦肉精的车间。2007年,刘某找到这家民营化工厂的负责人,说自己懂化工技术,可以合作开发化工产品二氯烟酸。当时,厂里正为自己产品的技术不过关、销路不好而发愁。

 

襄阳市襄九精心化工厂

侯厂长:因为他是个科技人员,在国有企业当过车间主任,在外面打工当过技术厂长,技术主任,所以我们民营企业当中,需要高科技的人员来充实,来壮大来开发。我对他寄托了很大的希望。

 

侯厂长和刘某多年前就相识,因此很快就谈妥,厂里专门拿出一个车间生产二氯烟酸,由刘某来担任车间主任。所有的原料采购、设备使用、生产管理都由刘某全权负责。

 

侯峦厂长:我们的场地,我们的投资设备只占30%,他不管投多少,算70%,这样的话双方达成共识,在盈利以后,开发二氯烟酸双方按照这个比例分成。

 

不过,刘某负责的二氯烟酸开发并不成功,市场销路也不好。但刘某平日工作却很积极,生产、研究、天天不闲着。直到警方来到,将化工厂查封,厂里才知道,刘某是暗中在偷偷生产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

 

侯厂长:这个当中我们不太清楚,他怎么生产的,他怎么销售的,他的原料是怎么弄进来的,怎么又把它瘦肉精弄走,我们到现在这还是个谜。

问:他往外卖销售这些产品也都是二氯烟酸?

侯厂长:销售产品就是二氯盐酸,从我们账上走的,通过共同合作走的(帐)当中都是二氯烟酸。

   

河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冯跃卫

他除了生产瘦肉精以外,同时还生产一些合法的化工产品,这样给他的生产本身,可以说变相披上了一层相对合法的外衣,工人们很少能发现他生产瘦肉精,作为公安机关,如果说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或者群众举报的话,公安机关在工作中也是很难发现的,可以说他生产的这种手段是非常隐蔽的。

 

瘦肉精是一种俗称,属于平喘类药物。它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多种物质。由于其毒副作用很大,早在90年代末,就被国家强令禁止在动物饲养中使用。那刘某是如何得到瘦肉精的生产配方?如何在化工厂里生产的呢?据刘某交待,他生产的瘦肉精,是他自己研究开发出来的。在温县看守所,记者见到了刘某。

 

问:你为什么当初想到研发去做这个东西呢?

刘襄:因为我一直在化工圈里搞了快20年了,10几年了,也想有自己的一份天地,也想做点儿事情。后来出去打工,虽然挣了一点钱,但是距离办公司,办研发差距还很大,再加上家庭的原因,因为我老婆还想再生一个。所以当奚中杰跟我提出这个建议的时候,虽然说内心很矛盾很挣扎,但还是答应了。

 

刘某42岁,湖北襄阳人,湖北某大专学院化工专业毕业,对化工技术有钻研,曾是某国营药厂职工。2007年,他认识了江苏人奚某,奚某说市场上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销路很好,问他能不能做。

 

刘襄:我和奚中杰两个人商量,他来销售(瘦肉精),我来研发和生产(瘦肉精)。是这样,我以前是搞化学的,以前我在药厂待过,后来出去打工的时候,知道了大概的工艺,大概过程我知道。我又添加了一些自己的东西,把它做出来了。

问:你研发用了多长时间?

刘襄:大概四个月吧,四个月左右吧。

 

试验成功后,他把成品交给江苏的奚某、河南的陈某,让他们给养猪户试用。发现效果不错,于是刘某就找到襄阳市襄九精细化工厂洽谈合作,以合作开发二氯烟酸的名义,得到了车间和设备,开始生产。

 

问:在这里生产,是一直在生产还是偶尔的生产?

刘襄:就是属于那种要货了,就给我打电话,需要多少多少公斤,我就生产,他要是不要货,我就不生产。整个过程包括买原料都是我联系,销售生产组织都是我组织的。

问:你生产的工人知道你生产的是什么吗?

刘襄:不知道。    

 

二氯盐酸和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的制作程序基本相同,生产出来的成品外观也十分相近,不容易区分。加上车间的工人一般不懂化工技术,完全听刘某指挥。因此刘某可以根据下线的需求量,随时随地生产而不被发现。

 

刘襄:一公斤2000块钱,一百公斤20万元。

 

丰厚的利润让刘某找到了一条发财的捷径。对自己暗中做的这一切,刘某对所有人包括他的妻子都保密。

 

葛向东:所以说他老婆包括他小姨子,对刘某都是挺佩服的,刘襄叫这个产品叫A产品,但是他老婆和他小姨子以及厂里的人,都叫刘襄产品,就是说这个产品就是刘襄研制出来的。

 

刘某生产出来的瘦肉精,主要卖给了河南郑州的陈某,再由陈某卖给下线人员。陈某1974年出生,35岁。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也是个专业人士。刘某的瘦肉精一研发成功,他就意识到发财的机会来了,同时作为专业人员,他自然也知道这是违法的勾当,做了精心准备以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

 

陈某首先搞到了一个身份证。不论是和上线刘某联系,还是和下线人员联系,陈某都是使用这个身份证。以至于连刘某都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刘襄:他开始跟我说他叫刘建业,他还给我看了身份证,后来打电话,他说你以后喊我就喊老刘吧,每次他打电话,就喊老刘。

 

在瘦肉精销售运输这个关键环节上,陈某也精心设计。从刘某那里进货,是用公共汽车运输的方式,货到后通过银行打款。将货物卖给下线时,也是用物流发货的形式,手机联系、货到打款,从来不和下线人员见面。

 

冯跃卫:对下线就是往下销售的这个方面联系,也是用的是假名字,假的身份,发货采取的也是假的身份,他收取货款也是通过银行卡的方式,用假身份办的银行卡来进行交易。

 

陈某从刘某那里买来的瘦肉精,叫做原粉,纯度很高,每吨饲料中只需添加十几到二十克,进货价是2000元一公斤。为了好卖,也为了获取更高额的暴利,陈某又对买来的瘦肉精做了些加工。 

 

温县公安局局长 史广卿

从刘某处购买的是瘦肉精的原粉,然后他要向原粉中添加30——35倍的淀粉,来进行稀释,就是1公斤(原粉),他要变成36公斤。就按陈某现在交待,1公斤100元向下线推销的话,每公斤原粉他要净赚利润1000多块钱左右。

 

将瘦肉精稀释后,陈某以一公斤100元的价格卖给下线。他的下线再卖给一些生猪贩子。一些生猪贩子在贩猪的同时,也干起了向养猪户出售瘦肉精的勾当。

 

采访猪贩子嫌疑人:李某

从上线拿货多少钱?是160元。

160元买多少?

160元一公斤。

这个货怎么给你呢?通过物流发过来。

你一共拿了多少货?

10桶。一桶是10公斤。

10桶100公斤?对。

 

在此案中,公安机关打击彻底,将生产、销售,一直到使用瘦肉精的养猪户等涉案人员,一条线全部抓获。

 

采访嫌疑人养猪户杨某

买的时候多少钱?

200多块钱(一公斤)。

你在喂猪的时候往里加多少?

就是1000斤饲料加2两,1两多到2两。

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加?

200斤左右。

猪养到200斤左右的时候开始加?
对。

加多长时间?

一般就是半个月左右,15到20天吧。

喂上以后你发现猪有什么变化? 

就是体型比较好,卖的时候每斤多卖1毛钱。就是它的肚子比较小,臀部比较大。

我非常后悔,我在此向广大消费者道歉!

 

瘦肉精事件发生后,河南省展开大范围普查,凡是喂养瘦肉精的生猪都被宰杀无害化处理。处在最底层的添加瘦肉精的养猪户,既是害人者,同时也是受害者。

 

李建中:个别养殖户也有侥幸心理,在这些不法猪贩子的教唆引诱下,使用了瘦肉精,最终既害人又害己。

 

采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徐沪副局长:对打击瘦肉精,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这个事情公安部高度重视。实际上在此之前我们就一直在关注瘦肉精这个事情,也部署公安机关全力侦破瘦肉精的案件,在这个之前我们督导了湖南一个“7.11”制贩瘦肉精的案件,这个案件目前还在侦查中,涉及到了十几个省,我们一定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彻底查清在什么地方生产的,打掉他的窝点,查获销往各地的销售网络,最大限度抓获所有犯罪分子,来保证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出,对发现的非法制售“瘦肉精”的窝点和渠道,坚决查处、依法打击;部分生猪养殖户明知禁用、人为添加,主观恶意显而易见,必须依法严惩;一些地方对“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行为疏于监管,导致“瘦肉精”流入生猪养殖环节,造成严重后果,必须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更有少数检验检疫人员执法不严、徇私舞弊,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必须毫不手软、依法严惩。好,感谢收看今天的节目,明天请继续收看经济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