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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9日 02: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见习记者 宋元东 ○编辑 祝建华
⊙见习记者 宋元东 ○编辑 祝建华
大元股份今日公告,继3月31日减持700万股后,第一大股东上海泓泽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再度减持公司300万股,此次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1.5%,价格为28.08元。截至4月6日,上海泓泽累计减持公司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上海泓泽还持有公司4080万股,占总股本的20.4%,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上海泓泽表示,此次减持的目的是为了支付购买阿拉善左旗珠拉黄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9.64%股权和内蒙古大漠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及“代郭文军偿还大元股份1.6亿款项”,并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
鉴于大股东减持股份,大元股份特别提示,根据证券法四十七条的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因此,此次大股东的减持可能会影响上市公司正准备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进程。
另外,杨军为大元股份实际控制人,持有上海泓泽94%股权,持有大元股份11.88万股。2010年5月20日,杨军曾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大元股份的股份”,即在2010年5月20日至2011年5月21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大元股份公司的股份。大元股份还特别强调,就大股东减持行为是否违背杨军上述承诺的事宜,上海泓泽财务顾问国盛证券正在核查过程中,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