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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1日 0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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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1年3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1年3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具体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8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9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4月1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1年4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1年4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IPO前限售股份-法人。

  五、本次派发现金红利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0年6月1日公布的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在经过2009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2008年度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还剩余7,371,422.94元,这部分滚存利润将于本次全部分派完毕。

  六、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中路31号

  咨询联系人:施健

  咨询电话:0512-65768211

  传真:0512-6549803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