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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1日 07: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中小市值申购买方绝对弱势
蒋飞
一天的会议开到下午,听者多少有点困顿。但是华夏基金副总经理王亚伟的演讲依然引来了掌声,这不但是因为他“最牛基金经理”的名气,还在于他道出了以基金为主的众多询价机构对新股卖方和作为中介的券商的“怨气”。
上周五,在“新股估值定价研讨会”上,王亚伟举了这样一个例子,某家询价机构经过认真研究之后,打算对某个新股报出35元的价格,但是拟上市公司实际上想发到50元,于是通过承销商来给这家询价机构打招呼,劝退这家询价机构,让其放弃报价。因为,如果35元的价格一旦报出,会拉低整个询价的价格中枢,公司或许只能发到45元。
“对于询价机构而言,反正报35元也不可能落在最终价格的有效区间内,而按照上市公司的导向改报50元,自己也接受不了,那么何必做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呢,于是也就放弃了报价,最终上市公司如愿以偿发到50元,一次性大量筹集到超募资金。但是,这是市场化吗?所以,如果不加强对发行人的约束,不提高询价机构的谈判力,市场化只能停留在表面。”王亚伟尖锐地指出问题所在。
弱势处境已经影响到基金参与打新的热情。根据深交所综合研究所的数据,作为主要询价机构的基金公司在创业板申购中占比不到10%;而财务公司却高达45%。
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认为,询价机构本身对新股高估值有推动作用,但它们只是因势利导地利用了制度缺陷。只要新股不出现大面积破发,上市后转手仍然有利可图,机构对于高估值的中小市值新股的偏好仍然是一种理性行为。但是个体的理性却最终造成了集体的非理性。
去年11月开始的新股发行体制第二阶段改革重点针对询价机构的非理性报价行为,提出四点改革措施。包括合理设定网下配售数量,促进询价对象的认真定价;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制定询价对象准入标准并登记备案;披露询价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等。
上述措施确实收到了明显的成效,过去不负责任的乱报价现象得到有效抑制。由于新股上市后破发现象明显增多,而且一旦中签,获配数量也比以前大大增加,因此询价对象在定价过程中都更加认真负责。
但在王亚伟看来,目前的制度安排偏重于询价对象,对强化询价对象的博弈力量考虑不够。再加上新股发行周期短,一些专业打新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资金,打新常常被营造出一种“秒杀”气氛,询价机构更难以有充足的准备,因此往往对券商的报价予以被动接受。
不过,大盘股发行目前已经是另一番景象。一些发行人甚至要求证监会允许降低网下配售的比例——大量的供给导致参与网下定价的机构可以讨价还价。中小市值股票的供给短期内还不会有很大提高,但或许一次性发行更多的股票,同时延长发行周期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向。此举将使询价机构能更从容地货比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