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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海口4月10日电 (记者/王晖余)海南省日前出台《关于建立新建住房价格调控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采取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确定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加强税收征管、落实约谈问责机制等多项措施,建立住房价格调控长效机制。 意见要求,海南各市、县政府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领导小组,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的落实。各市、县政府要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居民住房和收入情况调查摸底工作。
意见强调,要合理调整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各市、县应在每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