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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授权王老吉卖粥被指侵权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06: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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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罐王老吉持有者加多宝集团称绿盒王老吉广州医药集团不正当竞争

  本报讯 (记者李静)红罐王老吉持有者加多宝集团与绿盒王老吉广州医药集团(下称“广药集团”)再起纷争。

  昨日,针对广药集团授权广东广粮实业集团(下称“广粮”)推出“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等产品,加多宝集团在北京发布声明,称广药集团并没有取得王老吉粥类产品的商标许可。而其成品外形为红色包装,与红罐王老吉包装相似。加多宝认为,广药集团授权广粮集团生产王老吉固元粥、王老吉莲子绿豆爽之举是侵权行为。

  加多宝指广药非法授权

  因为租赁期限之争,加多宝集团只能无奈地看着广药集团将商标再许给广粮实业,而广粮与其近似的包装,让加多宝火冒三丈。

  事件起因于前不久广粮与广药集团推出“王老吉”品牌饮品———“王老吉”固元粥、莲子绿豆爽,其外包装设计和宣传广告与加多宝集团“红罐王老吉”的外包装设计和宣传广告极为相似。

  对此,加多宝方面昨日表示,广药集团最初注册的“王老吉”商标中是没有获取粥类产品的。加多宝已就此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等不正当竞争为由进行投诉,并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同时,声明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首次回应商标使用期限

  多年来,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就商标使用期限的问题一直广受关注。近日有消息称,广药集团租给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期限已到期,加多宝正在为此事四处奔走以求得解决之道。

  对此,昨日加多宝集团新闻发言人田威首次就此问题予以公开回应,称目前为止并没有收到商标使用期限到期的律师函,加多宝集团对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在未来十年内都是合法的。

  “加多宝集团一直在不断地去发展和推广王老吉品牌。我们现在一直都是尽我们最大努力,将我们的王老吉品牌做大。”田威说。

  广药集团未予回应

  对于加多宝方面昨日的高调表态,昨日记者联系广药集团多位媒体方面负责人,但其均以出差或不便为由,未回应此事。

  据昨日傍晚和讯网报道,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公司一位总监级负责人表示,王老吉是中国驰名商标,因此在产品品类上是受保护的。“广粮的王老吉产品的商标是一个正在注册中的商标,因此是可以生产的。”

  此外,作为被授权方的广粮集团子公司广粮实业,一位部门负责人则告诉和讯网,目前广粮实业王老吉牌的固元粥和绿豆爽产品还未上市。

  ■ 背景

  双方纠葛已久

  据公开资料显示,1828 年,始创人王泽邦(乳名王吉)在广州十三行靖远街开设凉茶铺,经营水碗凉茶。王老吉随后声名远播。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品牌归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自1997年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后于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

  问题就出在续签的合同上。当时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的母公司)签署了商标的延续授权书。但双方后来发生纠纷,广药集团认为该租约是无效的,给加多宝的租约是在2010年5月就到期,目前已经向加多宝方面发出终止授权律师函。但加多宝则认为,李益民签下的合同是有效的,租期应该是2020年。

  2007年至2009年,红罐王老吉连续三年在罐装饮料市场销量第一,成为“中华饮料第一罐”。2009年2月,加多宝集团正式成为广州2010年亚运会高级合作伙伴。(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