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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红旭:今年是调房价促保障的攻坚年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0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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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红旭 (作者系房地产研究人士)

  近段时间以来,高层分路奔赴全国调研,其中关于房地产业的表态引起了媒体广泛关注。在房地产调控强力推进的敏感时期,确也可以从中惴悟出一点官方意图。

  温家宝总理在宁波主持召开沪、浙、苏三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强调:住房供应和房价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中央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是明确的,决心是坚定的,各级政府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李克强副总理在吉林表示:今年开工建设千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特别是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这是“十二五”开局之年的重大标志性民生工程,是各地特别是城市政府的一项硬任务。

  显而易见,国务院两位重要官员不约而同地要求各地切实落实中央的房地产政策。侧重点有别:温总理强调以调房价为核心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李副总理强调以保障房为重点的住房产业政策。据此可知,今年房价不稳,楼市调控不止;保障房推进不力,约谈问责落地。

  从很大程度上,可以说今年是房地产业的“攻坚年”,而且围绕两条“战线”进行。第一条线是调控市场,重点是调房价。本轮房地产紧缩始于2009年12月的“国四条”,至今已经历了去年1月的“国十一条”,去年4月的“国十条”,去年9月的“国五条”,今年1月的“国八条”。林林总总,“国某条”子子孙孙不绝,从中也反映出一点:调控房价难度实在大。

  然而,住房关系民生,此事正如去年12月26日温总理在中央广播电台节目中所言:“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我还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绝不会退缩。”恰巧一个月后,也即今年1月26日,“国八条”横空出世,严厉程度史无前例,其中包括限购令大范围推行,要求各地制定年度新建住宅价格控制目标等。

  然而,即便中央严厉如此,我们依然看到部分地方政府在落实过程中的老大不情愿。原本中央要求符合限购条件的城市,须在2月中旬之前实施,结果很多城市拖拖拉拉,甚至至今仍可能有城市未落实。至于房价控制目标,更是掀起轩然大波,原本要求一季度末之前出台,结果截至3月31日,全国657个城市中,仍有49个未出台;而在出台的城市当中,在制定房价目标的过程中,多数未考虑“居民支付能力”,以至于3月29日晚,住建部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更多地征求社会意见。

  见怪不怪。在房地产调控上面,地方和中央存在着利益方面不同考虑,说起来复杂,单以广受社会抨击的所谓的“土地财政”而论,并非全是地方政府的错,“事多税少”的不合理分税制,确也是实情。不管如何,落实房地产调控,已非简单的经济问题、权益之争,地方政府理应以大局为重。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从4月上旬开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以确保调控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

  第二条线是加强住房保障。众所周知,2000年以来的房地产“黄金十年”,住房保障成为被多数地方政府遗忘的角落。2007年,以“国24号文”为标志,中央开始督促地方“补功课”。一方面,增加保障房建设规模,2008年制定“9000亿元安居工程投资计划”,2010年实际新开工590套,今年计划开工1000万套,“十二五”期间计划新建3600万套。另一方面,完善保障产品体系,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房、限价房、公租房等,尤其是完成了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到以公租房为主的战略转变。

  今年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绝非小数字,需要地方政府花大力气、创新模式,进行供地、融资、建设,以后还有如何运营(尤其是公租房)的问题。中央的思路很清晰:利用3-5年的时间,逐渐形成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的“双轨制”。而在这种合理、健全的住房供应体系形成之前,保障房建设必须紧,稳定房价不能松。而今年,正是完成此双重任务的“攻坚年”。对此,地方政府、开发商及所有行业相关群体,都应有清醒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