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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曝光不是染色馒头的终结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17: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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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曝光不能成为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一贴灵”,更不是终结者,真正有效的,是对制度和法律的敬畏。

  在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是将白面染色制成,制作过程中以甜蜜素代替白糖,加入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馒头被回收后重新销售。据了解,每天有3万问题馒头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目前,上海工商查扣6048只涉嫌染色馒头。(4月11日央视综合报道)

  这厢双汇火腿的瘦肉精事件刚刚要退出人们的视野,那厢上海超市的馒头又让大家窝心起来——原来我们在超市里,尤其是大超市里买的所谓品牌供应商制作的馒头,都是赝品,都是假货,都是害人不眨眼的问题馒头。用甜蜜素代替白糖,用防腐剂防止发霉,乱改生产日期,过期馒头回收后重新销售,这样的生产销售乱象……竟然都是在工商执法部门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进行的,最讽刺的是,连制造馒头的工人们都笑嘻嘻的说自己绝对不会吃自己制作的馒头,但这样的馒头却天天被送到很多大型超市销售给市民,这样的讽刺和悲凉,让我们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和以往的质量安全曝光一样,一个套路和模式,曝光后,工商质检都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去查处了,上午曝光,下午就去端窝了,只是所有看过报道的公众都想问一句质监部门,你们当初干嘛去了,你们的职业水准再怎么业余,难道还没有专业是作新闻的记者有职业水准,难道还不能够发现这阳光底下的造假吗?不是不能发现,是不想发现,“不便”发现吧。

  食品安全质量事故,一次次挑战公众的忍耐程度,一次次挑战社会伦理道德底线,一次次伤害政府的公信力,原因为何,其实答案也简单,那就是我们的违法成本太低了,低到可以忽略不计,象征性的罚款和没收能解决任何问题吗,不能。如果我们在短时间内没有办法提高国民素质的现实面前,采取加强法律威慑力和执行力度,对违反食品安全质量的企业和个人采取永久退出该行业的惩处机制,并对个人进行刑责处罚,笔者相信,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不会这样一直悬而不决。

  另外,对于食品监管单位的行政不作为和懒政,是否应该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如果所管辖地区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按等级,实行对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或免职处分,相信他们到超市检查食品质量安全的次数会多很多,而不是只会一脸委屈的强调人员和车辆不够。

  悠悠苍生,天下民以食为天,如今,连这天大的事都不能够保证安全,如何做到让社会和谐,乱局用重典,对于食品安全这面鼓,还需要用重锤来敲才能奏效。媒体曝光不能成为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一贴灵”,更不是终结者,真正有效的,是对制度和法律的敬畏,是国民素质的提高和良心道义的信任。(赵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