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于乎:群租时代不会结束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12: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21世纪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于乎

  楼市波澜逐渐从买房市场延续到租房市场。

  继北京之后,上海再次对“群租”出台新规。本月11日,《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办法规定,不得将原始设计的居住房间再分隔、搭建并按分隔间或按床位出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承租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这也不是新闻,打击隔断群租一直是中国楼市一道特别的风景,每隔一段时间总有一股风潮。早在2004年,上海就曾出台《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其中对于对于人均居住面积作了“不得少于7平方米”的规定,被认为变相打击群租。结局我们已经看到,随后几年房价飞涨,群租现象有增无减。政府对于管控群租的暧昧态度,也映射出民间对于群租又爱又恨的矛盾心态。

  这一新规普出,叫好者有之,亦不乏抵触者,更多人在感叹群租时代结束,不过做此判断可能为时尚早。上海条文实质上也是延续了去年12月住建部发布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住建部在条文中把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的最低标准权力给予了地方政府。在北京5月起即将实施的《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中,规定超过设计使用荷载来使用房屋建筑、拒不改正的,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官员甚至表示,除了业主和承租人可以申请进行安全鉴定外,邻居一旦发现,也可以向当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邻居举报群租房,“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

  群租有没有问题?自然有。群租在某些地方也叫“笼屋”,往往由二房东租下一套住宅,间隔之后分租给不同租客,这些租客中有外来务工者、蚁族,甚至不乏城市白领。一方面,一套房屋出租给许多租客,对于租客而言,房屋容纳能力存在极限,种种改造、隔断可能存在潜在安全隐患。媒体上不乏群租造成惊悚后果的案例,也每每成为官方警示群租的道德资本之一;另一方面,群租也存在外部效应,对于邻居、小区其他业主来说,也可能构成困扰,这类新闻屡见不鲜,不乏对簿公堂的案例。

  有人建议区分正常合租以及杂乱群租,然而无论如何定义何为越界,群租这一行为表面上看起来多么不安全、多么不稳定,确实是租房人理性选择之一。中国楼市从来都是卖方市场,租房市场更是弱势。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政策没有广布恩泽之际,无论喜欢与否,与群租共存是我们现阶段不得不面临的现实,将二房东、中介之流描画为小丑嘴脸无补于事。

  选择群租,是无奈之举,但是也是租房人必要的权利。如果这一行为妨碍了其他业主的权利,也许通过小区居委会维权等方式来解决协商,比起行政铁腕更能体现一个社会的包容与自我和解。更进一步看,如果以群租对租客不够安全而将其禁止,未免有伪善之嫌,就像禁止农民工进城是为了避免造成贫民窟等言论一样的倒置因果。

  不乏有观察家以国外租房经验出发,批判国民毕业希望早早买房何等急切——姑且不谈国内房价日新月异,就事论事来看,国外可以一辈子租房的隐含条件也在于切实保障了租房双方种种权利的尊重。改善租房市场,我们需要的条文是能够体现租赁双方以及相关利益方立场的法规,这样的法规前提显然首先是人性化。

  种种争议背后,并不止于群租那么简单。各地官方条文陆续出台,是国八条楼市调控政策的后续动作。而此前各地出台限购,使得刚性需求受到抑制,一线城市房租已经出现上涨态势。如果再进一步限制群租现象,那么很可能一方面将再度迎来一次房租上涨浪潮,另一方面部分群租现象转入更加隐秘的地下,群租客们将要付出更大成本与风险,风潮过后再度复兴而已。

  有人在讨论这一话题的时候,总是先提出有没有房子、有没有群租来回避利益相关,以自证立场中立——其实完全没有必要,群租表面上是社会中下阶层的问题,然而却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这一个群体构成了城市低廉劳动力的主流,如果他们的生活成本上升或者数量减少,都可能会进一步造成劳动力涨价与通货膨胀因素,每个人的生活成本都会裹挟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