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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构成欺诈 应该双倍赔偿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1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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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上千消费者委托 北京维权律师发出律师函

  昨天下午,锦湖轮胎维权律师正式向锦湖轮胎中国公司以及北京现代、上海通用两大使用锦湖轮胎的汽车生产厂家发出律师函,以涉嫌欺诈为由,要求锦湖公司向购买问题轮胎的消费者双倍赔偿,同时赔偿消费者因轮胎问题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要求两家汽车生产厂家停止销售装配锦湖轮胎的汽车,并为已购装配锦湖轮胎汽车的消费者免费更换轮胎。

  上千消费者希望集体维权

  维权行动发起以来,逾千名消费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腾讯QQ群等多种途径向律师表达了维权意愿,而且大部分是北京现代和上海通用的汽车车主。

  根据律师们的统计,截至前日,除通过QQ群投诉的800余人外,还有843名消费者通过电子邮箱及电话方式反映问题,遍布北京、山东、河北、广东、江苏、天津等31个省市。

  在不含QQ群的800余名投诉消费者中,有247名消费者购买或使用北京现代系汽车,235名消费者购买或使用上海通用系汽车,此外还有东风、长春一汽、保定长城、长安汽车、奇瑞、比亚迪等厂家的汽车产品。

  在消费者的投诉中,鼓包274例、爆胎98例、渗气108例、开裂102例,这4种问题占了总投诉的68.9%。此外还有凹陷5例、橡胶脱落6例、交通事故8例。还有不少消费者未能表述清楚问题,或并无异常发生,但担忧安全性能。

  锦湖构成欺诈应双倍赔偿

  在律师函中,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王斌、王兴律师表示,是接受了消费者委托进行维权。

  维权律师表示,消费者向他们反映的锦湖轮胎的质量问题远远超出了锦湖公司召回批次的范围。既有2008年以前的产品,也有2008年以后的产品;既有天津工厂生产的轮胎,也有南京、长春工厂生产的。反映的问题包括开裂、渗气、鼓包、橡胶脱落、爆胎以及恶性交通事故。

  虽然锦湖公司承诺召回问题轮胎,但律师们认为这是逃避责任的做法。“天津锦湖及关联企业在明知作业标准的情况下,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追求不法利润,故意制造了问题轮胎。而召回制度适用的范围仅限于缺陷产品。”律师表示,锦湖公司在3C质量认证过程中作出了承诺,却严重违背作业标准生产轮胎,这种行为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师们要求锦湖公司对已经购买和使用锦湖问题轮胎的消费者进行双倍赔偿;对因问题轮胎造成事故并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消费者,依法进行赔偿。

  两大车商吃“挂落”

  根据律师了解,北京现代使用的锦湖轮胎绝大部分是天津锦湖生产的,而上海通用汽车公司则主要使用南京锦湖的产品。

  维权律师认为,天津锦湖的问题轮胎绝非个别现象,南京锦湖、天津锦湖、长春锦湖实际控制人一致。

  “我们有理由相信:同在中国,南京锦湖的作业标准、实际生产工艺流程以及‘降低成本’所采取方式应当与天津锦湖相同或相近似。”律师认为,两家公司生产、销售的汽车因使用锦湖问题轮胎都存在重大产品缺陷。

  维权律师要求两家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装配锦湖轮胎的汽车产品。同时召回自2008年以来装配锦湖轮胎的已售汽车,根据消费者的意愿为他们免费更换符合汽车性能、时速设计及使用地道路条件的轮胎。本报记者 孙莹

  观点

  如果查证属实

  可能触犯刑法

  著名律师邱宝昌

  如果查证属实

  可能触犯刑法

  著名消费维权律师邱宝昌表示,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之后确认锦湖轮胎明知或故意违反明示标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就是欺诈行为。那不仅涉及召回和向消费者双倍索赔,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邱宝昌说,面对质量危机,锦湖公司不是仅靠召回就能让公众信服的。事实上,锦湖公司两次被约见后提出召回,这与主动召回是有区别的。“锦湖公司当务之急是真心实意、实事求是认识和改正问题,拿出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不仅是对被曝光的天津锦湖,而是进行全面彻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本报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