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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2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文/本报评论员 龙军
近日,部分主流媒体披露了重庆市检察机关的一批办案成效,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在为惩治腐败拍手称快的同时,也让人们看到了其中骇人听闻的严重问题。
真没想到,仅一个直辖市,各级地方官员就贪污截留涉及惠农、社保等领域的金额达11亿多元。笔者在想,要是全国都像重庆这样也一查到底,想必被贪污截留的金额会远比这个数额大得多。
面对这种情势,假若共和国的缔造者毛主席还活着,一定会气得吐血不可。回想建国之初,天津的两任书记刘青山、张子善,就因克扣民工、灾民粮款等罪,被毛主席亲自批准予以枪毙。
11个多亿的资金被中饱私囊,如果不强行追索,要想按国家政策标准兑现受害者的利益,恐怕是不容易的。假若不予追回,难道这些克扣百姓的资金缺口,又要各级财政为贪官们的行为买单吗?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也是不能这么做的。因此,既然案件查出来了,就应该在严判的同时,首先确保这些资金的退赃回收。
有人也许会问,到底是谁给了这些贪官们如此之大的胆子呢?
胆子之大,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干部思想素质下滑,主观意识自甘堕落,越来越多的干部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抛到了九霄云外,在上级和百姓面前,阳奉阴违,欺上瞒下。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监管机制的缺失或缺位。这从重庆查出来的大多是窝案串案的情况可以看出:你好我好大家好,你贪我贪大家贪,几乎没有监管或是监管严重失灵。
应该说,监管机制的缺失和缺位,无形中“壮大”了贪官们的胆子,“方便”了贪官们的行为。否则,重庆的涉农贪污截留不会有如此普遍,也不会有如此之大的规模。
其实,我们并不缺失党纪国法,全国人大都已向全世界庄严宣布,我们已经基本建成自己的法律体系。但有一点,法律法规代替不了具体的监管机制。对于日常工作中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事后纠偏,是靠原则化与宏观化的法律条文解决不了的。必须由各级执政者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制定出一环扣一环、一级管一级的监管制度,对每一笔资金的用途、去向、支付情况,跟踪管理到每一个人头。
这让笔者想到了邮政快递的EMS,他们将每一份邮件从客户交到营业员手里的那一刻起,就实行了全程跟踪管理,邮件在途中的每一个站点、每一个经办人等,直至安全投递到目的地接收人手里,都有明确的记录,而且客户可以随时从其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状况。
EMS尚且能够做到,为什么党和国家给予老百姓的惠民钱款就不能做到呢?笔者以为,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态度问题,也即我们的各级政府对于反贪污截留问题的决心到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