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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宁:稳物价为何非公有制企业当垫背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09: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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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观察网 鲁宁/文 4月13日,由全国工商联牵头,通过属下24个行业商会共同发出一份“稳物价”倡议书。在“保供应、稳物价、促和谐”的主基调下,号召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要求,千方百计保供应,为国分忧稳物价。

  全国工商联牵头做这件事是否吃力不讨好?倡议书对稳定物价是否管用?稳定物价为什么国企不肯率先站出来?在各大门户网站的论坛——尽管此时此刻倡议书内容国内绝大多数民企并不知情,上述疑问旋即成了“公议”的焦点。

  “公议”背后不难看出,政府在CPI面前变得越来越“不自信”——民众和社会对政府调控物价的举措越来越“不配合”——这与代表政府的国企包括政府自身在物价这一“大敌当前”的危急情势下,仍然不断“与民争利”有极大的关系。许多舆论把政府视为此轮通胀的“元凶”甚至于“主要元凶”,虽然带有情绪化的成分,但也不能说没有道理。据此,也就回答了另一个与政府“孤独抗通胀”相伴生的现象——-即,政府出台任何调控举措,都得不到民意的广泛认同与理解……而失却了民意基础,又大大增加了抗通胀的难度、成本和不确定性。

  笔者以为,做心平气和梳理,上述“公议”涉及并须厘清以下问题:为什么全国工商联先站出来倡仪;为什么一说稳物价,又是民企率先当“垫背”;倡仪背后,谁是最大受益者?

  若不出所料,本周四或周五,3月份CPI这个“媳妇”终要见“公婆”,“稳物价”倡议书与见“公婆”后稳定人心有间接联系。全国工商联下辖总共28个行业商会,参与倡仪的24个商会所代表的行业,恰好涵盖了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日常消费品的生产和流通两大环节。

  此外,说到稳物价的企业责任,民间较一致的观点是,一旦物价有“难”,最该站出来替国家、替社会、替民众分忧的,应该是国有企业。既然是这个道理,那么,国资委为什么没有站出来向国企发号令,动员应对能力更强的国企为稳物价作点暂时牺牲,而偏偏由行业商会先动员民企站出来?有道是:“吃肉”时轮不到“非公”,需要为稳定物价作出“牺牲”时,则首先想到了“非公”……

  联想到4月7日,发改委逆势而动,再次上调汽柴油价格,往高物价上再行“加油”。第二天起,国内数十个大小城市的政府,立即上调出租车起步价或上调美其名曰“燃油附加费”。为什么就不能从及不合理的、非法的、高到离谱的、归政府坐享的出租车“市场准入租金”中切出一小块补贴的哥们,从而消化油价上涨带来的行车成本压力?再譬如,不少城市归政府定价的气价、水价、有线电视月租费等,依然变着法子、逆着民意搞所谓“分拆性上调”……与倡议书相比,这是不是体制内外的双重标准?

  客观而言,这只是一个稳物价倡议,会员企业可执行也可不执行。倡议不具有任何强制力,最多只具一定的道德约束力。但即便只是权宜之计,占有更多社会资源的国企是否更该担当稳物价的社会责任?

  当然,这并不等于说民企在“价格非常时期”无须承担稳定物价的社会责任。稳定物价背后的“责任伦理”对任何所有制企业都具普适性。

  自去年入秋物价开始逐月攀涨以来,无论是国企、民企还是在华外企,都有一部分卷入了跟风搭车涨价浪潮,呈现出形形色色的价格违法或失德行径: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同行协议、决议等方式串通涨价;以行业优势地位直接操控价格;以非法手段控制进货渠道抬高零售价格;以限制产量和供应量等方式人为制造供不应求假象抬高价格等。在此价格敏感阶段,凡企业不分生产与流通,都理当自觉依法承担价格自律的约束责任。这一担当,当然也包括民企。

  倡议若能落实于行动,“最大受益者”首先涵盖24个行业的广大员工群体。

  我们看,由于24个行业都以生产日常消费品为主,决定了这些行业内企业普遍系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队伍集体工资不高甚至偏低,乃基本“行情”和“企情”。换言之,脱下工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社会的低层民众,对高物价的承受能力最低。如果在整个日常生活消费领域引发连锁性涨价潮,这一庞大的群体首先就是最先受到伤害的群体。由是,动员24个行业的民企参与稳物价,既为国家为社会为百姓分忧,也为企业和广大员工自身解忧。

  本轮通胀成因比以往历次复杂。倡议书是否能管“大用”是个很大的疑问。但间接作用应当可期。至少可以减少在高物价上面再行“火上浇油”的不理性几率。需要挑明的是,就算管用,甚至很管用,那也只是权宜之计、非常之术、治标之举……要使国内物价形成一个正常的市场形成机制和调控机制,涉及方方面面的改革及多方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