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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经济与法
画面中的这名女子,她叫黄艳华,今年33岁。黄艳华一直性格开朗,身体健康,没什么毛病。可是从去年开始,黄艳华常常会出现一个奇怪的动作,让家人很震惊。
黄艳华的家人说,像这样不停摇头的动作,黄艳华自己都无法控制,停不下来,有时会持续半个多小时。发病时,黄艳华的婆婆只好紧紧抱着她,全家人无计可施,只能躲到一旁默默流泪。
黄艳华的公公:天天都是哭哭啼啼,不是这个哭,就是那个哭,躲在外面哭,躲在屋里哭。
头间歇性的摇摆不停,黄艳华这是得了什么怪病?是脑子,还是脖子出了什么问题?黄艳华的家人说,黄艳华身体各个器官都好好的,问题出在这里,(指着心脏)心病。
2010年3月28号下午三点多,黄艳华来到楼下的小商店看邻居打牌。十几米外,黄艳华六岁的儿子鹏鹏和三岁的女儿雪雪正和小朋友玩耍。一个多小时后,天渐渐暗下来,黄艳华准备回家做晚饭。扭头一看,才发现在附近玩耍的儿子和女儿都不见了。黄艳华赶紧问身边的邻居,孩子们去哪儿了?
黄艳华:他说一大群孩子跑到那里去玩,我说跑哪里去了,跑到哪边,他就指了大概方位。
沿着邻居所指的方向,黄艳华的呼唤没人回答。来到儿子常去的幼儿园,也没人。黄艳华又掉头回来,找到儿子最好的朋友小贾家,门紧锁着。
黄艳华:没什么担心的,就是说这么久没看见他们,就找了一下。
黄艳华是从湖南到广州打工的,一家人租住在广州郊区的楼房里,附近都住着黄艳华的湖南老乡,有几百人。平时孩子们一起玩耍,大人互相照顾,从没发生过意外,黄艳华决定先回家做饭等等孩子们。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黄艳华左等右等,儿子和女儿还是没回家。
黄艳华:看见人就问,本地人,然后我老乡,基本上都认识我儿子,都认识我儿子了,因为他们都说我儿子很漂亮,这个小孩子好帅。
黄艳华见人就问,四周都找遍了,越找她越感到有些异样。
黄艳华:最起码有两三个小伙伴一起玩,他们才在那里,这个找不到这个不知道那个知道嘛,总有人知道的,然后那天就问谁,谁不知道。
黄艳华有些慌了,房子附近是铁山河,黄艳华叮嘱过孩子,难道儿子和女儿不听话,到河边玩耍出了事?
老尹(黄艳华的同乡):河里不会去,河堤很高嘛,不会下去玩。
顺着河边黄艳华走了很久,不断向人打听,人们都说没看到孩子。当地村民还提醒黄艳华,河对岸是农田,种着草莓和玫瑰花,孩子们会不会钻到花丛中玩了?
黄艳华:玫瑰花其实也挺高的,像灌木一样,有半个人高,我怕小孩子在里面看不见,怕小孩子跑到里面去摘花去了,就田里面也找了,田里面也找了,也没有找到人。
黄艳华再次来到儿子最好的朋友小贾家,希望他俩回来了,可是小贾家的门依旧紧锁着。
在大家眼皮底下,短短不到一个小时,黄艳华两个孩子竟然神秘失踪,住在附近的一百多个老乡全体出动,两三个人一组分头寻找,几乎把方圆五六公里的地方问遍了,就是没有一点消息。
老蔡(黄艳华的同乡):有水的地方,有树的地方,防止他爬树啊,防止有水啊。
老尹(黄艳华的同乡):没有到他朋友家里去玩,公园里面也没有看见,什么地方都不见小孩
小贾的母亲:怕是被人拐走了。
老蔡(黄艳华的同乡):要拐骗的话,也不可能拐骗两个啊。
黄艳华:不可能两个人一起出事,就是想要出事,没想到两个人是一起出事的,肯定有一个人回来哭着回来告诉嘛,怎么可能两个人都不回来。
这是黄艳华家周围的简易地图,这是黄艳华居住的小区,北面是一条交通干道;东面和南面,都是楼房和菜市场;西面是一条河,一座小桥连通小区,以及河对岸的农田。整整这一圈,甚至更大的范围,黄艳华和同乡们一家家都找过了,就是没有一点线索。两个孩子,儿子鹏鹏已经六岁多了,女儿雪雪也三岁多了,他们究竟在哪里?黄艳华快要急疯了。这时,一个老乡无意中提起鹏鹏的好朋友小贾下午发生的一件事,引起黄艳华的注意。
下午四点多,小贾的母亲正坐在小商店门口和老乡聊天,忽然看到不远处,儿子小贾摇摇晃晃跑过来。
小贾的母亲:他哭着跑回来了,湿淋淋的,那个头发上都是水。
小贾的母亲注意到,儿子浑身上下滴着的水很特别。
小贾的母亲:都是石灰水,全部都是白色的石灰水,眼睛也睁不开了。
小贾的母亲赶紧回家给儿子洗澡,又把孩子领到医院冲洗了眼睛。刚刚进家门,闻讯赶来的黄艳华就冲了进来,一把拉住小贾,着急地问他和谁在一起,究竟出了什么事。
黄艳华:他说不出话就会哭,一问他就哭,说不出话,吓到了,急,我看到他眼睛都睁不开了,我就问他在什么地方摔倒了,叫他带我去,他说他不知道。
小贾一直哭就是不说话,黄艳华急得团团转。小贾的母亲说,小贾浑身上下都是石灰水,会不会附近有石灰池?黄艳华在这里住了七八年,从来没听说附近有什么石灰池。黄艳华赶紧把老乡们叫到一起,四处寻找。不一会儿,老乡们在河对岸一片农田里,果真发现了一个石灰场,很奇怪这里空无一人。
黄艳华:工棚里面都是空的了,都没有人了。
老蔡(黄艳华的同乡):石灰池里面还有石灰啊,另外一个,里面还有一个车在里面,怎么没有人呢。
石灰场有两排浸泡石灰的池子,旁边还有一个水池,到处都流着石灰水,白花花一片,地面很滑。黄艳华和老乡们找了好几圈,甚至还用竹竿搅动了一下水池,没有看到孩子的身影,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老蔡(黄艳华的同乡):弄不好小孩是因为怕大人骂,玩到这个时候还没有回家,可能怕躲起来了。
儿子和女儿没在石灰场,他们又去哪儿了呢?黄艳华和老乡们再次分散开,把曾经寻找过的地方,仔细再搜一遍。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时有老乡给黄艳华打电话,孩子有消息了。
老乡把黄艳华又叫回刚刚找过的石灰场,黄艳华心里一沉,她见几个老乡正围着水池指指点点。
黄艳华:他们就给一个鞋子看,看了一个鞋子,我说那是我儿子的鞋子。
黄艳华:我当时就跟疯了一样,我要跑池子里面捞的时候,几个男的抓住我了,男的它们还是力气蛮大的,就把我按住了。
老乡告诉黄艳华,刚才因为天黑没发现什么。后来有人拿了几个手电筒来,又仔细在水池里打捞,这才发现了孩子。听了这话,黄艳华当场昏死过去。
黄艳华:儿子在里面的,女儿肯定也在里面,儿子跟女儿两个人是很要好的,他们肯定是在一起的。
黄艳华的老乡迅速报了警,警方到现场后联系石灰场的场主。十几分钟后,一男一女匆匆赶来。水池里的水很深,他们赶紧开水泵抽水,不一会儿黄艳华的儿子鹏鹏被打捞上来。
黄艳华:儿子已经是僵硬了的,已经是僵硬的了,已经是惨白惨白的。
老蔡(黄艳华的同乡):看到那个小孩捞起来,手好像是挣扎的现象,看见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是有挣扎的现象。
黄艳华趴在池边,死死盯着水池,等着女儿出现,一直等到池子里的水全部抽干。
黄艳华:一点点剩下的,衣服啊、鞋子啊,走丢了,哭声啊,什么的东西都找不到。
女儿究竟在哪里?黄艳华将躺在地上的儿子,托付给老乡帮忙照看,疯狂开始寻找女儿了。
黄艳华:女儿是不是害怕,躲起来了,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大人都受不了,更何况小孩子,虽然儿子已经是没有了,但是心想女儿能够幸存下来也是好的,哪怕就是她是走丢了,有人把她带走了都是好的,只要她活着就是好的。
整整一夜在寻找中度过,第二天下午,黄艳华在街上贴寻人启事,一辆警车停在她身边,告诉她,不用找了。在铁山河的下游,警方找到了黄艳华的女儿。
老尹(黄艳华的同乡):天大的事情,人命关天的事情,两个小孩都没有了。
黄艳华:我想知道她到底怎么跑到河里面去了,池子里面淹死的怎么跑到河里面去了,我就想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孩子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一个在石灰池里,另一个却跑到河里呢?如果三个孩子发生了意外,为什么小贾能够逃生呢?很快,公安机关拘留了石灰场场主俞美玲,并以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移交检察机关。然而,检察官却发现这起案件疑点重重。
犯罪嫌疑人俞美玲说事发那天下午,她独自在石灰场,猛然看见石灰池里浮着一个小女孩,她很害怕,就把小孩捞起来,扔到旁边的铁山河里。事后,她也没有和别人提起。听了俞美玲的讲述,主办检察官范小军感到很是蹊跷。
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她作为一个女人,当时有男的在现场的情况下,你想想看作为一个女人,她把尸体捞起来独自把她抛了,然后不跟任何其他人说,是很明显违背常理的。
范小军决定到事发现场调查,紧邻石灰场有几个外乡人在承包土地种菜。
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他们也都是相互之间是不认识,只是说知道有这么回事,有几个人的确在那里经营场所,但是也就说到一点细节,就是说当时主要是一个男的在负责。
几个外乡人说,在石灰场干活的有男有女,但负责人肯定是个男的,都是这个男的负责生产和销售。对此,俞美玲赶紧解释,以前的场主是她姐夫张德旷,就在案发前七天,姐夫把石灰场转让给了她,价格是六万块。可是检察官在证据中没有看到转让合同。
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他们都说有那个合同,却没有提供相关书面的文本,他们一会儿说放在这儿,一会儿说放在那儿,最终是没有提供的。
俞美玲吞吞吐吐,说合同她实在想不起放哪儿了,不过转让石灰场这件事,姐姐俞见娣,姐夫张德旷和自己的前夫老钟都知道,他们也向警方作了证。检察官决定让警方把这三人找来,再仔细问问。
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公安机关答复我们的就很奇怪了,他们说这三个人经过他们找都找不到。好像从人间蒸发了一样,找不到人了。
俞美玲的前夫老钟案发后就离开当地,不知去向。而俞美玲的姐姐姐夫一家五口已经移民美国,出境时间恰恰是案发第二天下午五点多。
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我们查过他移民申请资料是在09年的4月1号办理的,当时案发是2010年,为什么他会选择这个时间点上,忽然之间全家离开。
赵栩(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张德旷他连夜出境这个行为就是比较异常的,因为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张德矿事实上与该案毫无关系的,但是他连夜出境就引发了整个案件证据大逆转。
三个看似与案件毫无关系的证人,突然消失不见,甚至匆匆移民?这三个人都是俞美玲的至亲,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们为什么不管不顾?孩子们究竟出了什么事?又为什么小贾一个人能够逃生?对姐姐姐夫一家移民美国的事情,俞美玲并不知道,直到案发三个月后,她收到儿子一封信,得知了这个情况,俞美玲竟失声痛哭,说她要说出真相。
案发当天下午五点多,俞美玲准备到石灰场旁边的菜地,拔点青菜,回家做晚饭。经过石灰池边的时候,俞美玲隐约感觉有什么东西浮在水面上。
俞美玲:我经过石灰池时,发现水面上浮着一个小孩子似的,我当时以为是布娃娃之类的。
俞美玲走到水池边,仔细一看吓了一跳,原来是一个小女孩。
俞美玲:我当时很害怕,就回去告诉我姐姐姐夫,并叫姐夫张德旷去看了看。
俞美玲和姐姐都不敢走近石灰池,随后就看到姐夫张德旷将石灰池里的小孩捞起来,并将小孩扔到附近的河边。
俞美玲:我就叫张德旷报警,张德旷不同意,说怕被人打,并对我说,你是女人,你认了,他们不会打你的,我就答应了。
俞美玲供认,石灰池其实是姐夫张德旷的,原本两个人商量等到七月份转给自己,没想到就出事了。检察官又来到把土地承包给石灰场的村委会。在这份承包合同中,明确写明承包人是张德旷,租期从2007年到2013年。
江主任(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村 村主任): 问:那你们知道不知道实际的经营者是谁呢?
村委:张德矿,不是跟你说了吗。刚不是和你说了吗?是不是呀。
问:你们知道他租这个地是做什么用呢?
村委:做石灰场。
问:在你们村里租地的话你们对他们进行管理吗?
村委:我们什么管理,我们就不管了,只要租金钱给了就行了,只要他不违法就行了。
检察官还了解到,就在事发后三个月,身在国外的张德旷还委托亲戚到村委会交清了当年的承包款。
赵栩(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通过寻找村里相关人员,查实了这个案件在村的注册里面在登记里面,这个石灰池的经营主没有发生转移的,我们还是采信了俞美玲后来的辩解意见,就是她是帮张德旷顶包的,其实她也是为了帮忙张德矿逃避法律责任,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供述。
石灰场的真正经营者是已经移民的张德旷,把孩子扔到河里的也是张德旷,那两个孩子的死,与张德旷有关系吗?5岁的小贾终于开口,描述了当天的情形。
小贾说那天下午他和鹏鹏,雪雪兄妹俩一起去河对岸的田里采草莓,回来的路上走到了石灰场里。
小贾:摘草莓去那里洗了,洗了以后吃。我就看见那个水,我就说那个水是干嘛的,一个小池子很小一点,又不深。
小贾和鹏鹏就往石灰池边走,突然走在前面的鹏鹏一滑就掉进池子里。
小贾:很滑的,就滑下去了。
问:谁先滑下去的?
小贾:他呀,他先滑下去拉着我的手,我就下去了,
鹏鹏的妹妹雪雪还在岸上,惊慌之中赶紧向哥哥伸手,想把哥哥拉上来。
小贾:他妹妹就拉哥哥,然后他妹妹掉到水里面去了。
落入水中的小贾扑腾了几下,看到了一根水管。
小贾:滑下去的时候我就看见了那个铁水管,我就爬上去了,他们两个没有看见那个水管。
得知全部真相的黄艳华和全家人悲痛不已。一年多来,保存在手机上的这段唯一的录像,成了黄艳华的精神慰藉。
出事的石灰池周边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不仅是孩子,就连大人到这里都很危险。
老张(黄艳华的同乡):这是出事之后围着了,当时什么都没有,当时这里水有这么深,这里到处都是白色的,晚上过来看不清哪个地方是水,哪个地方是路。大约是一米五左右了这个水池,这个竹竿有这么深了。
2010年12月,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对俞美玲以涉嫌构成包庇罪提起了公诉。
赵栩(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科长):俞美玲在明知张德旷经营的石灰池生产经营期间,没有采取足够的警示安全和保护措施,最终导致了儿童溺水身亡并抛尸的事实,为帮助张德矿逃避法律责任,向公安机关连续做了五次虚假供述,最终导致了张德旷连夜出境,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的司法管辖,那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她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包庇罪。
出事后,俞美玲家人主动拿出五万元补偿,又多次请在国内的亲戚和出国的姐姐,姐夫联系,尽量赔偿受害人,可是结果很让人伤心。
胡延兵(被告律师):以前她姐夫跟这边有联系,这边联系不上他,他那边没有一个固定号码联系的,一般他那边是美国的电话打过来,打到姐姐这边来,她姐姐这边然后就说他小姨子现在在看守所里面,你作为姐夫你不能撒手不管,你现在人到了美国去了,虽然说目前没有绳之于法,你这个赔偿应该尽自己的努力把这个赔偿款,或者说赔偿的一个想法你总要和对方沟通一下,所以这个他就一直没有管,口角也是因为这个,也是因为这个因为俞美玲几个姐姐也是不服,本身他的妹妹,他的小姨子为他顶罪了的话,你什么都不管,这个肯定任何一个人,作为亲属或者说什么人都是很气愤的,所以在电话里面就吵得很厉害了,后来干脆就没有电话了。
主办检察官范小军说,现有证据都能指证,张德旷涉嫌两项罪名,过失致人死亡和侮辱尸体罪,但他还是感到很遗憾。
范小军(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公诉科主诉检察官):在理论上你还是可以对他进行一个责任追究,这个方面我们已经和公安进行归口联系,采取一个边控的一个措施。但是问题在于实际上如果他不回来呢,不回来的话在理论上就有一个中美之间的司法协作问题了。
2011年2月28号,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俞美玲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姜敏(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代理审判员):第一个考虑到被告人俞美玲能够自愿认罪,她是真心悔过,还有赔偿获得谅解,然后因为她本身适用缓刑是不危害社会的,她的悔罪态度我们就结合他前面的量刑情节,还有悔罪表现,就对她适用缓刑。
今年3月,黄艳华家人将已经移民国外的张德旷一家,和发包土地的村经济合作社一同告上法庭,提起了一百多万元的民事赔偿。对张德旷一家法院将进行公告送达,被告不到场的话,可以就民事赔偿进行缺席审判。另外,公安机关目前对张德旷已经立案侦查,并实施相关的边控措施。感谢收看今天的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