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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0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4月14日电 (记者 李丽辉) 财政部近日出台《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对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该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范围的公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含物流园区)建设、内河水运建设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实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资金管理以财政主管部门为主。由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补助标准的基本原则,具体各类型项目的补助标准由交通运输部制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