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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房管局四释疑:不会把商品房变成限价房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5日 14: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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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增城从化楼市调控

  新快报讯 记者 陈齐 报道 新快报记者昨日发现,增城市实施价格控制并不是对每套商品住房进行限价,更不是将普通商品房变成限价房。

  增城市继上周召集开发商举行内部会议、宣布调控实施细则及短期房价控制目标后,4月13日,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增城市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关于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意见〉若干问题的说明》,就调控落地政策的争议点进行解释说明。

  释疑一

  别墅和洋房今后一个价?

  别墅与普通洋房的价格相差巨大,开发商担心以后别墅要按照洋房的售价来卖,会使市场变得混乱。那么,为何增城不按普通商品住房和非普通商品住房分别制定价格控制目标?

  增城市房管局解释,144平方米以上和以下的商品住房只是在税收政策上有所差异,在定价、产权登记、产权管理等方面并没有特殊规定,不存在要将两种不同类型的商品住房分别制定价格控制目标的问题。

  因此,《增城调控意见》包括所有户型和面积新建住房的控制目标。鼓励开发商多推出面积适中、价格合理的住宅产品,满足广大群众的居住需求,也是本次房地产调控的内容之一。

  释疑二

  为何以楼盘为单位控制?

  目前多个城市都出台了房价控制目标,但主要以控制该城市全市楼价涨幅为主,为什么增城要以楼盘为单位贯彻均价控制目标?

  增城市房管局解释,房地产市场是以各个楼盘为要素组成的,贯彻落实《增城调控意见》,实现全市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在具体操作中就必然会落实到每个楼盘,只有每个楼盘价格涨幅得到控制,全市年度价格控制目标才能实现。

  释疑三

  新旧盘定价标准不公平?

  增城对于旧盘新推采取要求价格不高于去年该楼盘均价上浮5%的标准,而对于2011年新推楼盘,则以去年增城全市商品住房的平均价格为基准,确定其价格控制目标。这样的做法对开发商会否不公平?

  增城市房管局解释,据统计,增城的楼盘主要集中在新塘镇、荔城街、石滩镇和中新镇等地,其中新塘镇和荔城街的楼盘成交量占增城全市成交量的78%左右,且上述镇、街新建商品住房平均价格相差并不大。

  商品住房平均价格实际上是一种加权平均价,预售面积大、预售金额多的区域,已在增城全市均价内体现出来,以全市的平均价为基础来调控增城2011年的住房价格,是符合增城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的。

  释疑四

  每套商品住房都要限价?

  增城市房管局解释,《增城调控意见》中关于价格控制的规定是对每个楼盘的平均价格的控制,不是对每套商品住房进行限价,更不是将普通商品房变成限价房。

  以一个楼盘为例,假设其新申请预售100套住房,只需这100套住房的申请平均价格满足调控要求即可,每套房的销售价格仍然是有高有低的,销售方把握好产品的搭配比例,消费者根据自身的需要理性选择产品,政府部门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管措施,就能避免房地产市场的大起大落,实现增城的房地产调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