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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凤祥“千足金”项链变“足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6日 04: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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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要求双倍赔偿并道歉;商家称是标签出现失误,并非商业欺诈

  朱燕

  本报讯 (记者朱燕)消费者吕先生在老凤祥银楼购买了一条标签为“千足金”的项链,回家用放大镜看,项链上的印记却是“足金”。吕先生认为商家以“足金”冒充价格稍贵的“千足金”,涉嫌欺诈,遂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双倍赔偿并赔礼道歉。近日,通州法院审理了该案。

  吕先生说,今年1月31日,他到北京天天人民商城老凤祥银楼想购买项链,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款标签为“千足金项链”的黄金饰品,总价12966元。购买后,他用放大镜发现项链本体上钢号印记刻有“足金”字样,而发票上面写的却是“千足金”。吕先生认为,商家“以次充好”,用“足金”项链冒充“千足金”项链,涉嫌欺诈。

  开庭时,商家代理人说,根据北京多家首饰专卖机构2009年联合发布的启事,凡因工艺必须使用焊药制造的千足金首饰,为符合国家法规,以足金命名。吕先生购买的项链是工作人员疏忽,标签出现失误,并不是商业欺诈。法院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