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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6日 20:4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营报
陈伟
百度文库引发的版权之争,给我们带来很多思考。面对互联网飞速发展的今天,消费者、作家、音乐人和企业之间多元的利益诉求如何得到满足?在法律层面,能确定百度文库侵权吗?在中央电视台《对手》节目的录制现场,《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了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总经理胡延平,他对这件事的解释是,百度文库首先要解决盗版问题,其次,再考虑收费的问题,以及如何收费。
《中国经营报》: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怎么界定什么服务应该付费、哪些服务可以免费?
胡延平:在互联网上,用技术手段创造出来的服务,比如邮箱、博客等服务应该免费的。在这个基础上,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讲,其盈利模式是向广告主收取费用,而不是用户来付费。近期,我在网上做了一个的调查,六成以上的用户愿意在网上付费,有两成多的用户认为,应该由广告主给网络书店付费,网络书店再提供给网络读者免费阅读。
《中国经营报》:对于应该付费的那部分,互联网企业应该如何收费?
胡延平:消费者在互联网上所购买的产品或者服务,通常意义上是需要去付费的。盛大文学是这样做的:把一本书拆成若干个片段,大家看一部分买一部分。在这种新的业态中,消费者可能只需要花一块钱就可以买一本书,甚至只需要花一块钱可以听到一张专辑,通过这个新的生态,引出图书行业市场整体发展方向的问题。现在美国电子书的销售量,已经超过平装书。亚马逊公司数据显示,电子书销量几乎超过所有类别的图书,这将是图书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这种趋势使得很多印刷厂倒闭,印刷厂倒闭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不是落后。电子书的优势在于,其价格是传统书的十分之一。资料显示,出版业出一本书的成本,80%是纸张、印刷、发行的成本,作为读者来讲,没有必要支付这部分费用,而互联网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中央电视台《对手》节目为本栏目合作伙伴,该节目每周五晚21点55分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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