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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快餐店价格不连锁遭质疑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08: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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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错钱了吧?”昨天,陈小姐在北京站路口西北侧的吉野家点了个牛肉饭,付款时发现比平时多了5毛钱。陈小姐经常在北京站路口东北侧的吉野家用餐,两个店只隔了条马路。

  “我们这个店在北京站附近,所以比别的店贵一点。”工作人员解释说。“连锁店应该同质同价,怎么隔条马路价格就不一样了?”陈小姐质疑。

  记者随机调查了周围20名消费者,问他们是否知道连锁快餐店的价格是不统一的?结果,19人都认为价格应该是一样,一位被访者甚至非常肯定地说:至少国际品牌快餐店价格肯定是统一的。仅有一人表示知道火车站周边价格会有所不同,“我有过教训,所以知道。”

  调查:

  餐饮连锁不同价是普遍现象

  “我昨天吃还是10块钱,今天怎么就变14了?涨价了?”昨天,在永和大王花园路店用餐的李女士端着一份卤肉饭左看右看,没发现有什么不同,可价格却比成府路店贵了4块钱。

  店员告诉她,花园路店属于高价店,部分餐品的价格比平价店贵5毛到1块。并且,平价店的卤肉饭现在特价,而高价店不参加这个活动。

  记者测算了一下,两家店的距离不足4公里,价格却相差了40%。“我们有的店只隔一条街,价格也不一样。”永和大王的订餐客服人员表示,约有1/3的门店属于高价店,如军博店、贵友店等,主要是根据地段不同划分的,但是无法提供具体的划分标准。

  记者随后来到肯德基恒基店,发现一些食品的价格也比新世界店略高。肯德基对此解释,在不同商圈,依据当地的租金、营业状况等因素,容许少数同一品项在不同餐厅有价格差异。

  吉野家几家门店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根据门店所处区域的繁华程度,共有3套价目表可以分别执行,不同店同类餐品的价格以往相差1元左右,3月份调价之后,这个差距缩小至5毛钱。

  记者调查发现,连锁餐饮店不同价已是普遍现象,而且连锁品牌的促销活动,也是各连锁店掌握不同的标准。

  法律:

  未规定连锁店价格须“连锁”

  “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连锁店的商品价格必须一致。”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韩利说,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门店在同一时间,销售的同一种商品价格须相同,通常各个公司会制定内部标准,统一原料、服务、价格等。

  此外,法院在审理认定价格欺诈时,通常以高于或低于同行业平均价格的20%为标准,在没有促销的情况下,连锁店不同门店的价格差距达不到20%,无法认定为价格欺诈。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仅法律中没有对连锁店“同质同价”的规定,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中,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目前,只对统一采购配送、统一质量标准等做了规定。

  “连锁店都是大企业,为了块八毛招致消费者不满不值得。”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认为,连锁店价格不统一“合法不合情”,因为产品、服务和价格统一是连锁餐饮受欢迎的主要原因,而价格不统一虽然满足了企业的眼前利益,但长远来看,有损企业形象。

  “什么样算核心地段,也很难讲清。”他认为,分地段来定价很难讲清,标准不清晰,会给消费者经营不规范的感觉,对企业的信任度降低。

  观点:

  价格不同的门店应明示

  “价格不同可以,但是总该在店里写个‘广而告之’吧。”消费者张先生得知连锁店的价格不同,很有上当的感觉,“虽然连锁店都是明码标价,但除非天天吃,否则谁记得住每家什么价啊?”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同地段的租金不同,造成经营成本不一样,经营者据此调高或降低价格可以理解,但是应让消费者在购买之前知晓。

  记者走访了十几家品牌餐饮连锁店,没发现一家在店内有“价格高于普通门店”之类的提示。对此,工作人员表示,店内商品已经明码标价,不存在未明示问题。

  “如果比常规门店的价格高,应主动告知消费者,最好是在店内明示,仅仅明码标价是不够的。”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说。

  “不仅如此,如遇促销活动,应在宣传材料中把每一个不参加的门店都列出来,写清楚名称,不能让消费者白跑一趟,浪费时间。”邱宝昌说,不标注或者仅说“不参加的门店除外”,都是不负责任的宣传,是对消费者的价格误导。(记者王飞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