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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据屡遭泄露究竟谁该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9日 12: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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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皮海洲(微博专栏)

  4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今年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结果显示,一季度GDP增9.7%,3月CPI涨5.4%。其中3月CPI数据创下2008年7月以来的新高。

  不过,这一数据似乎并不出人意外。早在一天前,有关媒体就已提前报道了这一经济运行数据。也就是说,我国一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提前泄露了。为此,在4月15日国新办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对提前泄露经济数据的行为表示严厉谴责。

  对经济数据泄露行为予以严厉谴责是必要的。从大的方面而言,经济数据属于国家机密,这种国家机密的泄露,事关国家安全。而就小的方面而言,经济数据等国家机密的泄露,也涉及到信息披露的不对称问题,违背资本市场的“三公”原则,让提前获得消息的人从中获利。最明显的是2008年8月底,我国政府拯救经济的措施被外资机构提前获得,从而让外资机构从容地抄了中国股市的大底。而蒙在鼓里的投资者不明就里地把肉割在了地板上。

  此次经济运行数据的泄露早已不是第一次泄露了,而是第N次外泄。与此相对应的是,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也已是N次发出这种“严厉谴责”了。

  因此,对于经济数据等国家机密的泄露行为,不应该只是停留在“严厉谴责”这样一个口头层面,而应该要依法追究泄露者的责任。

  而作为国家统计局来说,更应该是国家经济运行数据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面对经济运行数据的一次次泄露,国家统计局更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论是数据的管理还是数据的泄露,统计部门都是最直接的责任人。因此,在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对提前泄露经济数据的行为表示严厉谴责的同时,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国家统计局更应该主动地为经济数据的提前泄露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