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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08: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今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9级超额累进税率拟调至7级,中低收入者负担明显减轻
作者:杨章怀 陈万如
摘要: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今日将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国税总局的多名参与草案起草人士向南都记者证实,草案拟将工薪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至3000元,并将9级累进税率调至7级。
南都讯 备受关注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下称草案),今日将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务院法制办、国税总局的多名参与草案起草人士向南都记者证实,草案拟将工薪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升至3000元,并将9级累进税率调至7级。
据介绍,若按照草案调整后,中低收入者负担将明显减轻,高收入者税负有所增加,全年个税收入将比去年减少约1200亿元。
以每月收入450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等)计算,根据现行税率要缴个税250元,而根据草案规定的税率,最多只用缴75元,减幅达70%。
低档税率扩大适用范围
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薪所得的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月,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即第一级税率为5%,逐级增加5%,最高为45%。
据悉,为了有效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草案除将工薪所得的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月外,还拟将现行的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了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具体而言,第一级5%税率所对应的月应纳税所得额(减除个税免征额度以及社保、公积金等后的工薪所得),由现行的“不超过500元”扩大到“不超过1500元”;第二级10%税率所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由现行的“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扩大为“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相对应的是,草案不同程度地调高了月应纳税所得额在90000元以上的税率,如45%的税率原来针对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草案则修改为“超过8万元的部分”。
据悉,草案对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税征收办法也拟做调整,以和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保持平衡。根据草案,个体户经营所得仍然维持现有5级税率,但对税率进行调整。“目的就是不同程度降低个体户的税负,最高降幅达57%。”
工薪阶层税负明显减轻
按照草案调整后,较低收入的工薪阶层税负不同程度减轻。由于起征点调至3000元,部分低收入群体不用再缴纳个税。据测算,目前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为28%,当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后,该比重下降到12%左右。
按草案调整后,应纳税10%以下税率的占全部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降到94%,其中应纳5%税率的比重约为70%,比按目前实行9级税率适用10%以下税率的纳税人所占比重增加17个百分点。中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税收负担明显减轻,而高收入者的税负适当增加。
财政部数据表明,去年我国个税收入4837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6.3%。按草案调整后,全年个税收入比去年要减少1200亿元。
观点
个税起征点能否挂钩CPI?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建议,个税起征点,尽可能指数化,使它能够具有自我调节的功能,比如:能否与C P I(居民价格消费指数)相挂钩,或者与贴近百姓生活的指数挂钩,一旦CPI上升一定程度后,个税起征点也跟着上升,使百姓的税负不受通胀压力而增加。
刘桓同时还表示,我国生活水平不一样,各地的C PI不统一,是否允许地方政府根据本地的情况与C PI挂钩,这都是将来需要考虑的。
高收入工薪阶层也要减税
刘桓表示,工薪阶层的税负都要下降。工薪阶层的收入的税负要和股息红利所得等非工资性收入要有区别。
刘桓建议,45%的税率在世界范围还是算高,高收入工薪阶层的税负也要降低。“因为中国的有钱人是不靠工资性收入的。”他认为,可以通过他们赚钱后用处,如消费税等来调节高消费等行为,协调好各种税收的关系。
南都记者 杨章怀 实习生 文早 发自北京
整理:南都记者 陈万如 实习生 黄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