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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0日 14: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潘莹):中国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农业部等五部门20日发布联合公告,规定婴儿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要求高于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销售。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从环境、食品包装材料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和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总结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公告实施情况基础上,考虑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提出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标准,制定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
2008年10月,中国有关部门曾发布公告,确定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即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制定这一临时管理限量值是在当前“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应急状态下采取的行政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