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吴进宇 通讯员 魏海滨 童怡华
本报讯 记者吴进宇 通讯员魏海滨 童怡华报道 据人行营管部对北京辖内中资商业银行调查反馈情况表明,辖内各行均严格执行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一是适时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增强利率市场化定价能力。各银行均已将最低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到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85倍,其中近三分之二的银行已将最低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到不低于基准利率。二是更加细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防控信用风险。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将首套新建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确定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85倍;首套二手住房贷款利率最低水平确定为不低于基准利率的0.95倍。
在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同时,各银行主动加强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及用途监测,通过审核借款人交易凭证、贷款资金受托支付、限定银行卡交易支付范围等多种方式严防此类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2011年一季度,北京市中资商业银行首套住房贷款笔数占全部住房贷款笔数的84.7%,比2010年全年和2010年上半年分别提高0.6和4.5个百分点。不难看出,提高首付比例及利率、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一系列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效果正在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