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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1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成都晚报
有媒体前日报道称,与张大中相交多年的胡懂志(协议中的“胡董志”为当时笔误)要求张大中“支付大中电器全部利润的15%”。他称这是他当年投资大中电器的回报。胡懂志的律师张成茂前日表示,“大中电器‘军功章’上的功劳有张大中的一半,也应有胡先生的15%”。
1987年,当时在首钢集团当技工的胡懂志和好友张大中觉得做家庭音响是个赚钱的生意,决定开办音箱厂,但张大中钱不够,胡懂志投了3000元。双方手写了一份《张大中与胡懂志合作协议》。协议称:“大中电器支付全部利润的15%于胡懂志。利润根据资金周转情况发放,可于前期优先发展生产。如果合作失败,大中电器将在3至6个月内如数退回胡懂志的投资。”
本月9日,胡懂志提出了诉求:“我们的事以至于我目前生活当中遇到的困难,我恳请张总您能履行当初投资时合同里对我所有的承诺。”2007年,大中电器以36.5亿元出售,按此计算,这笔旧债高达5.475亿元。
张大中的秘书昨日告诉记者,当时的3000元早就归还了。张大中方面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因为是好朋友,没把当时的合约要回来,合作协议里的“大中电器”不是后来卖给国美的大中电器,只是一个音箱厂,早已关闭。
对于最终是否会对簿公堂,张成茂表示还要看事件的进展。图文据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