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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称占地上千亩,实际审批不足百亩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2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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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太平陵”扩建占地悬疑

  本报记者 李敏康报道

  4月21日,本报D2综合版刊发《青岛太平陵陵园违规销售 相关部门表示“没办法”》新闻稿件,对山东省青岛市“太平陵陵园”在未取得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仍然上马“紫梦园”地宫项目并公开销售进行了报道,随后记者对该事件行了回访。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采访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时,一季姓经理曾表示,太平陵陵园位于华阴社区,但由于该社区是移民村,在上世纪90年代政府为了移民村的发展,特批了太平陵项目,属于政府扶持移民项目。

  虽然属于政府扶持项目,但在采访中,有知情人对太平陵的用地提出了诸多质疑。该知情人告诉记者,太平陵陵园的用地是通过置换拿到的,约为87亩左右,太平陵经营性公墓项目按照87亩进行报批后,再没有进行过新的用地报批。而此次扩建不但新占用了大面积的土地,而大量国家严格禁止占用的林地也遭到了毁占。

  针对上述质疑,记者在施工现场以及相关人士处得到了印证。4月6日,记者在太平陵陵园内看到:位于崂山山脉脚下的太平陵,一边是已经形成规模的大片墓穴,不断有群众在进行扫墓。而靠近山体位置,大片的山体被切断破坏,被毁坏的林木依稀可见,施工车正在紧张的施工。记者随即走访询问了几位施工人员,施工人员称:“墓地不够用了,正在扩建,而且已经有部分开始对外卖了。”

  “远处正在动工的地方之前都是林地,据说就是要扩建新的墓地。”就在距离太平陵陵园不远的一个村庄,有村民告诉记者,几年前,太平陵陵园并不是太大,这几年由于销售得很不错,开始大面积的扩建了,并且已经开始延伸到崂山风景区。

  另据太平陵的各种宣传资料不断强调:“目前的太平陵拥有1300多亩土地资源。”而记者现场目测看到,已有千亩土地破土动工。

  然而,对于扩占与占用林地的现象,青岛市城阳区林业局却先后给出了不同的解释。

  4月19日下午,记者致电城阳区林业局林政科,一位董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太平陵的确有部分林地,但该项目是1996年经山东省民政厅批准的,而禁止占用林地建设公墓的规定是1997年的《殡葬管理条例》才有的。当记者提出该项目现在正扩建并有毁林建墓现象时,该工作人员表示,还不知情,会立即安排调查。

  随后,青岛市城阳区提供了一份1996年12月29日,由山东省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同意青岛城阳区建立太平陵经营性公墓的批复》,以证实批复在前,占用林地在后的合法性。该批复称:“青岛市城阳区兴建经营性骨灰公墓已调整列入《山东省经营性公墓发展规划》,经研究,同意兴建。”

  然而,记者从有关渠道获取到一份1998年4月23日、由青岛市林业局下发的《使用林地许可证》青林地用字(98)第叁号文件显示:批准用地单位:为城阳区民政局;用途:经营公墓;面积为87亩;位置:城阳区夏庄镇华阴社区东山林场;使用期限:长期。

  为此,记者再次致电城阳区林业局时,上述董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不是在扩建,也不存在破坏和占用林地现象。实际情况是国土部门牵头做的一个山体恢复工程,跟林业部门没有关系,也没有看到挖墓穴的现象。

  对此说法,知情人士透露称,山体恢复应该是修复,而不是破坏和施工,只要亲到太平陵陵园,就能知道是在动工建设墓穴,而不是所谓的山体恢复工程。

  对于太平陵的用地问题以及林业部门所说的山体恢复工程解释,记者采访了青岛市城阳区国土局。“按照城阳区的规定,类似采访国土部门只对宣传部进行解释,由宣传部对记者进行答复。”城阳区国土局政策法规科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该项目用地方面的资料和解释说明已经给了宣传部。

  于是,记者致电宣传部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坦言,不知道此事,也不知道答复在哪里。

  4月21日,记者再次致电城阳区国土局政策法规科,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好像是有个山体恢复工程的说法,但具体情况要汇报领导后再给予答复。”4月22日,记者与该负责人约定答复的时间时,该负责人的短信答复:“局长说按区里规定办事”,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对于建设陵园公墓,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地区建造坟墓。”

  对于青岛太平山公益服务有限公司还存在的相关改制问题,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