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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财务总监廖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北京城建集团下属公司100万元好处费。昨天记者获悉,廖某因涉嫌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公诉至海淀法院。
廖某从2005年起任职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检方指控,2006年11月至12月间,廖某利用其担任财务总监的职务便利,将该公司账上资金优先支付给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北京城建投资管理公司,并收受该公司副经理许勇(另案处理)给予的好处费100万元。
2009年12月24日,许勇因涉嫌犯罪接受检察机关询问,廖某因此主动将赃款全部退缴。检方认为,廖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