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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购保障房 深圳拟重罚20万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3日 05: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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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骗购者”此前处罚5000元被指过轻

  据新华社电 在此前因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屡屡查出造假骗购行为而引发网友“围观”并质疑区区5000元处罚过轻之后,21日提交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再次成为互联网和舆论关注的焦点。深圳地方性法规近日拟作出修改,将有关处罚标准“一口气”提至20万元。

  新华社4月1日曾报道深圳市查出45例保障房申请造假事件,14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公布“阶段性处罚”结果,其中有多人被罚款5000元,并且自驳回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有网友认为,这个罚款金额太少,震慑作用不够。

  深圳市政府法制部门坦承,21日这次“修法”的最大动因,就是因为网友和群众此前普遍认为对“骗购”处罚过轻。深圳市法制办副主任石岗说:“处罚力度过低难以有效遏制违法行为,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申请人的违法冲动。因此,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修改。”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修正草案)》规定,如果申请成功后被主管部门发现的“骗购者”,还将再加处一倍罚金,即罚款20万元,这一额度是原法规规定的5000元罚款额的40倍。

  深圳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修法”的特点之一就是区分不同违法行为的不同主体、形式和阶段,规定不同的处罚标准,“而且与原条例相比,大大强化了惩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