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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签订中国迄今最大规模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3日 21:3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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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武汉4月23日电(记者沈翀)经过近两个月的协商,武汉市餐饮行业劳资双方代表23日签订《武汉市餐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据了解,该合同涉及武汉市45万餐饮从业人员,是迄今中国涉及从业人员最多的一份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武汉市素有“九省通衢”的美誉,餐饮业较为发达,全市有近4万家餐饮企业,常态从业人员45万余人。由于门槛低,餐饮企业中只有15%左右有比较规范的制度管理,其余大多数只管大厨和服务总监等少数几个人。这就意味着占武汉五分之一左右的从业人员基本权利缺乏保障,工资收入的随意性大。

  今年3月初,按照法定程序,武汉市商贸金融烟草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向代表企业方的武汉餐饮业协会发出协商要约。双方18名代表通过多轮协商,化解分歧,在日前达成一致,订立《武汉市餐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根据集体合同,餐饮企业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的规定。合同对餐饮行业工种进行了细分,为10类主要工种划出了最低工资标准,将全行业最低工资工种的底线提高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30%,且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其中中心城区餐厅服务员每月最低工资为1222元。

  同时,合同对餐饮业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作出规定,餐企将实行劳动者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作制。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且加班工资基数不能低于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

  此外,集体合同还对餐饮从业人员的工资增长机制、职工福利、职工保险做出了具体规定。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上浮30%,今年员工工资涨幅不低于9%。

  赶赴武汉见证签字仪式的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工作部部长张建国说,《武汉市餐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对于探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武汉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说,“协商不易,落实更难”。下一步,在《武汉市餐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报送至劳动部门审查生效后,全市餐饮企业应清理企业已签的劳动合同,落实行业集体合同约定。

  近年来,中国一直努力构建、完善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以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此前,中华全国总公会宣布,从2011年开始,计划用3年时间,依法在所有建立工会的企业中普遍开展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企业集体协商制度,通过此平台保护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