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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楼市调控督察应让公众多知情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4日 09: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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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海宁

  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对京沪等16个省份开展房市调控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察。按照计划,整个督察工作在20日左右结束。相关督察结果酌情对社会公布。住建部相关人士表示,督察情况将向国务院汇报后,再对政策和落实进行研究。据了解,在已经公布房价控制目标的城市中,西安率先进行了调整。

  这不是国务院督察组第一次下地方督察楼市调控。但这次督察与以往有所不同。从时间上来说或有某种暗示,根据“国八条”规定,各地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时间最晚是3月31日,而督察组出发的时间是4月初,这或许暗示决策层对各地出台的房价调控目标很不满意,立即督察纠正。住建部随后通知要求各地倾听民意调整目标,也印证了这一点。

  从这次督察内容来看,比以往更为宽泛,包括房价调控目标、落实“限购令”等;就督察方式而言,比以往更为深入、灵活,例如听取群众意见、深入项目现场等。因此,有人称“督察力度空前”。从西安市在督察之后及时调整自己的调控目标来看,的确,此次督察不是走一走看一看,而是让地方政府切实感受到了中央决心和调控压力。

  据报道,多个城市或重新调整房价调控目标,这就是督察的成效。不过,再调整之后公众是否满意还是一个问号。以西安为例,尽管调整目标很及时,但调整的结果依然不理想。西安新调控目标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此前,西安确定的目标是15%。表面上看,西安调控目标与收入挂钩、比此前低了,但实际还是偏高。

  之前有报道称,对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有偏差、不到位的,督察组将督促进行整改。从西安的整改情况来看依然不理想。这究竟是督察不到位,还是西安不“听话”?值得追问。

  这次督察结果要向社会公布,仔细看却是“酌情对社会公布”。也就是说,根据情况来公布,不一定完全公布甚至不公布。这就让人不解,督察结果事关公众利益,也没有机密可言,为何要酌情公布呢?究竟是给某些地方政府留面子,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作为公众来说,期待督察组公布翔实的督察结果。

  理应让公众知道,督察组深入社区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群众怎么说?深入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又看到了什么?实地查看商品房价格、销量,是否和统计数据一致?检查保障房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情况,有没有发现问题或者说发现了哪些问题?和地方官员座谈,地方官员的真实想法又是什么?督察组给各地都提出了哪些整改建议?

  督察不是督促、摸底这么简单,而应该像一根“鞭子”:一是纠正地方政府不正确的政绩观;二是根据明察暗访掌握的情况给地方政府提出明确的整改建议,包括具体的房价调控目标;三是对于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四是把督察结果彻底公开,让社会监督成为落实宏观调控的一根“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