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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法修正案网上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15:0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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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中已经调整3次,频率较高 ●有委员认为3000元标准过低缺少前瞻性

  据法制晚报报道 记者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于25日在中国人大网上全文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

  在个税法修正案草案上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过程中,参与审议讨论的委员就个税免征额调高至3000元是否合理、个税征收以家庭为单位是否更公平、级次级距调整是否加重中等收入人群负担、如何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等问题存在争论。

  有委员认为,此次修订个税法虽然有所突破,但力度较轻,对于减少中低收入人群税负、加大调节贫富差距力度,一审草案还需进一步完善。严以新委员表示,自2006年以来,个税免征额5年中已经调整了3次,调整的频率较高。为避免两三年后个税免征额又要调整,可考虑将个税免征额在3000元基础上进一步调高。

  在审议过程中,金硕仁委员表示,个税免征额调整幅度过低,调整频繁,不够严肃,也缺少前瞻性。目前个税的征收情况是高收入阶层远远超过了起征点,而大量中低收入阶层在起征点附近,工薪阶层是个税的主力军,个税征收没有真正达到调节个人收入差距的目的。建议将个税免征额参考点定为4000元,各省区市可以根据本辖区财政实际情况,最多上下浮动1000元。

  谢克昌委员建议,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个税免征额)改为以上一年全国社会平均工资为起点。应兼顾职工平均收入和通胀情况来确定个税免征额,如此一来,即使存在通胀,个税免征额也将随着社会平均工资增加而逐渐上调,不至于给普通工薪阶层增加过多负担。此外,这样的修改也有助于减少个税法的修正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