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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16: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起点中文罗立:陈光标(微博专栏)卷入诈捐门再次提醒各位,在中国,有钱没钱都别搞什么慈善。除非你别有目的。好歹人家已经确有证据地捐了7000多万了好不好。按照中国人说话的习惯,夸张10倍以内都是正常的,这哪里是诈捐?
@栀子花:现在于陈光标,是:他静默是错,争辩是错,连呼吸都是错的。他不举证,有人会说,肯定没捐,一定有鬼;他举证了,有人会说,证据不够,钱也没那么多。因为,他看起来就不是那种处心积虑的人,肯定没办法做到环环相扣的,不比某些假账真算的“一条龙造假”企业,当然比不上某些巧言令色的记者和某些人了。
@王Anson:即使报道属实,陈光标以慈善为名,大肆摘取政府项目,这样的PR手段也值得借鉴。只是拜托陈老拍照时换个pose……
@一根烟的魅力:只要陈光标捐过1分钱,他就有资格被尊重。在慈善方面,你、我还有全中国的人民都应该尊重捐款者。有人说他借用慈善之名获得工程,我想说那是工程招投标方面的事情,不应该拿慈善说事。任何把慈善与罪恶联系在一起的人,都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
@李志起:我一直觉得这篇报道是个好事,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愤青搞不清这点。伟人都走下神坛了,我们还需要一个不能质疑的神吗?质疑一个人的谎言怎么就会影响中国慈善事业的进程了?
@一一:在中国做慈善,常常要一边做,一边被挂起来批斗,像陈光标,像李连杰……其实,在国外也有许多靠慈善来避税的实例。目前阶段,我们没权利,也没有能力去要求“慈善”从里到外都是纯洁的,只要其结果是积极的,大家还是宽容一点,给慈善一点成长空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