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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畅:监督陈光标不如监督慈善机构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16: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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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肖畅

  “中国首善被指多笔善款掺水”事件,可谓一波三折。《中国经营报》记者在调查陈光标(微博专栏)的捐款数字和去向时,发现了诸多疑问,并做了报道,引起舆论轰动。对此,陈光标保持了一段时间沉默。而在近日,陈光标开始在微博上公开回应相关疑问。另外,在昨晚央视的《东方时空》栏目中,陈光标再次回应了质疑,逐一解释了善款的数字和用途。

  有赖央视的平衡报道,《中国经营报》的记者与陈光标就焦点疑问进行了交互质证,事情的真相越来越明晰。实事求是地说,因为“高调”之举,陈光标所透露的捐赠承诺,与事后的答疑略有出入,最大的出入在于善款经办机构的名称。这也是疑问被放大的原因所在。好在,通过交互质证,通过捐款来龙去脉的仔细说明,很多疑问也就得到澄清。而且,陈光标的解释大体上经得住推敲。

  不过,如果要全面澄清疑问,光有交互质证仍然不够。两方的说法需要进一步核实,仍然离不开善款经办机构所提供的证据。但是,当央视记者一笔笔追查这些善款的数字和去向时,除了中国红十字会等少数机构能提供详实的信息,多数机构只是含糊其辞。

  未能全面澄清疑问,固然让人遗憾。但需要强调的是,所谓的遗憾,不仅仅在于对陈光标的诚信问题无法充分判断,不在于其捐赠承诺是否兑现还不能完全弄清;真正的遗憾在于,慈善机构的信息公开透明程度以及信息披露机制,是如此难以令人信服,以至于“善款掺水”疑问的核实到此就卡了壳。试想,如果慈善家并非个人原因而卷入这类信任危机当中,他们该怎么坚持自己的慈善意愿?

  让我们继续回到该事件当中。介入此事报道的记者认为,陈光标是公众人物,是明星慈善家,对他的监督是合理的,也是有必要的。这话大体没错,但也需一分为二地看。首先,作为公众人物的陈光标,其慈善之举颇具眼球效应,且相信能带动更多的企业家参与慈善事业,能引领慈善的激情,因此,媒体大加关注实属应当。其次,慈善是个人之举,即便收获了公共效应,仍然属于私人事务,其实根本谈不上需要监督。本质上,媒体所“监督”的只是陈光标的公众形象,这与“监督”明星的公众形象并无实质区别。

  基于以上缘由,在“善款掺水”事件告一段落之后,我们应该将思考的重心转向,落脚在慈善机构的信息机制上,而不必紧紧盯着陈光标的公众形象。“善款掺水”事件带给我们的最大反思应是:慈善机构需要加大信息的透明化建设,进而加快运作机制的现代化转型。陈光标的个人诚信,可以存疑,而且不足以影响慈善事业。但是,慈善机构的公信力,却深刻地影响着慈善事业的发展。

  调整观察的视角和思考的向度,有助于我们脱离简单的道德判断。现代慈善事业,也毋需过多地在道德层面斤斤计较。现代慈善需要陈光标这样的慈善家,但更需要现代化的慈善机构,需要现代化的慈善运作模式。否则,受到伤害的将不仅是慈善家与公众,更是民间潜在的慈善意愿,以及我们的慈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