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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终审维持原判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6日 20:0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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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 (综合媒体报道)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重庆市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据《检察日报》报道,被告人夏祥权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处罚金72万元,犯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责令退赔赃款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陈林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责令退赔赃款人民币32万元;被告人陈奕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72万元。夏祥文涉其他犯罪事实还在审查中。

  据报道,2003年中石化进驻涪陵,需土地建加油站。夏祥权和陈奕光便与中石化涪陵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达成协议,只要其能拿地并协助办理规划等手续,中石化就高价收购。

  夏祥权为时任涪陵区建委规划处处长夏祥文的兄弟,几人合伙成立巨同公司,夏祥文、夏祥权各占35%和20%的股份,陈奕光与其兄弟陈林森亦各持一定比例股份。案发时,夏祥文为涪陵区规划局局长,陈奕光为重庆市劳动教养管理局生产计划处处长。

  据法院查实,从2003到2004年两年间,巨同公司两次在涪陵高价转卖土地给中石化涪陵分公司,非法获利386万余元。夏祥权曾先后三次向涪陵区商委副主任刘西尧行贿人民币2.5万元。

  据《重庆晚报》报道,2009年11月央视曝光“国内最密集加油站”,重庆市涪陵区以全区内共有117座加油站位列其中。据此线索,检察机关围绕加油站审批修建流程立案侦查,审批加油站的涪陵区商委原副主任刘西尧落马,因此牵出重庆市这起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财新实习记者 王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