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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7日 07: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金融时报
记者 周萃
本报北京4月26日讯 记者周萃报道 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中国贸易金融年会今天在京召开。银监会纪委书记王华庆、外汇局副局长李超、人民银行货币政策二司司长李波、商务部财务司副司长刘景嵩等出席会议并作演讲。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贸易金融代表参会。会议由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及秘书长陈远年主持。
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由国内29家主要商业银行共同发起成立,旨在组织研究贸易金融行业相关的政策与法规,制定业务规范、自律公约和工作指引并推动其实施和执行;依法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调查、收集、反映贸易金融业内意见和建议,与政府部门或其他业界组织进行沟通与协调;定期统计分析贸易金融业务数据,建立贸易金融业务信息交流平台,实现成员单位信息共享;组织贸易金融业务国际交流活动,促进成员单位贸易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我国贸易金融业务的国际接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贸易金融产品体系与服务规范。该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国贸易金融行业不断发展壮大、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一届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组织机构。中国银行当选为第一届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单位,中国银行副行长陈四清当选为第一任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当选为副主任单位。
王华庆在演讲中表示,近年来,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商业银行贸易金融业务不断发展,从最初的信用证、保函,到保理、福费廷,再到今天的供应链金融,贸易金融业务范围不断拓展,产品不断丰富。目前我国贸易金融已形成数万亿元人民币的市场规模,服务手段从传统的贸易结算与融资,进入到了对采购、生产、销售等贸易链全过程的综合服务阶段。贸易金融服务对象的范围不仅包括国际贸易商,而且已进一步延伸到国际、国内的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及最终用户。贸易金融的功能也进一步扩展至结算、融资、信用担保、避险保值与财务管理等五个方面。不仅国有银行,一些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以及信用保险公司等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纷纷开展贸易金融业务,贸易金融在提升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方面的战略作用日益凸显。贸易金融行业已站到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李波在中国银行业协会贸易金融委员会成立大会上表示,央行在服务实体经济、投资便利化、风险可控的基础上稳步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今年计划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扩大至全国范围,并开展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试点。据了解,自2009年7月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开展以来,结算业务增长迅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全国已有20个省区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