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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1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济南时报
时报4月27日讯 (记者黄强) 今年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攻坚之年,济南将在资金、用地、审批等多方面采取措施,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要设立专项奖励资金,支持和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对于市领导小组批准的建设项目,允许边开工建设,边补办相关手续。今年8月底前,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全部开工建设。
【项目】
目前已有4518套开建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上,济南确立了市内四个投融资平台和各区承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模式。今年各承建单位的指标任务分别为,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3500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6000套,小清河投融资管理中心4500套,西区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4500套,长清区政府3500套,高新区管委会3500套。
目前,各承建单位项目的推进速度有明显改善,西蒋峪片区、沁园新居和文庄新居项目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已有4518套开工建设。
但根据省里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部开工时间为8月底前。除了上述3个项目,在8月底前有把握开工的有5个项目、共9982套,其余11个项目约11000套离开工要求差距较大。
保障性安居工程作为约束性指标,已纳入各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市政府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确保保障性住房项目8月底前开工建设。
【资金】
设公租房建设专项奖励资金
今年,济南将加大市级财政投入,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作为廉租补贴资金,政府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70%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省住房保障奖补资金。
同时,济南将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专项奖励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方式,支持和鼓励各承建单位、县(市)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另外,发挥住房保障工作运营管理机构的作用,通过划拨运营资产和争取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吸引整合社会资金投入,解决建设筹资问题。
【土地】
优先供应保障房用地
在用地保障方面,济南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实行计划单列,确保优先供应,应保尽保。建立专用土地储备制度,国土、规划、建委、住房保障等部门还将做好用地供应计划,积极争取省预留新增土地指标。
根据要求,社会组织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原为划拨地的,暂不改变使用性质,原为出让地的不再缴纳用地差价。
【审批】
允许边建边补办手续
济南还将提升审批效率。开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涉及多部门审查审批的,将采取现场联合办公的方式,统一开工前期手续的审查办理。
对于市领导小组批准的建设项目,允许边开工建设,边补办相关手续,在4个月之内完善工程开工前期所需条件。
【优惠】
减免公租房建设等环节涉及的税务
在政策支持方面,济南将认真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营业税、房产税等予以减免。政府保证性资金控制在10%以内收取。
下一步,济南还将尽快制定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争取4月底至5月上旬出台。
【监督】
考核不达标将扣减用地指标
在保障性住房的推进过程中,济南将严格监督考核,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住房建设不力,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县(市)区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扣减其下一年度相应的用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