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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公布超低二手房价引质疑 阴阳合同做低房价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8日 1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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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市区二手房于3月达到最高价位。

  瓯海区均价仅为商品房价14% 房管局:不排除“阴阳合同”影响数据真实性

  官方公布

  1-3月,温州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鹿城区的二手房平均单价依次为5349元、7099元、9023元和11787元,而同期商品房平均单价分别为24427元、51261元、31833元、20921元。

  早报记者 仇锋平

  “温州市区二手房于3月达到最高价位,四城区平均交易单价最高12138.58元、最低6063.19元”——温州市房管局在其官网公布的这组数据被网友发到论坛后引发激烈争议。网友认为,官方数据存在水分,“这个水平是5年前的房价,目前各大中介公布的市区各小区成交均价基本超过2万元。”

  “房价若被人为做低,产生虚假价格,将影响地产调控效果的真实性。”业内人士昨天告诉早报记者。

  网友调侃去“抢购”

  “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上发布的落款为“温州市房管局”的《温州市房地产市场信息通报》显示:1-3月,该市龙湾区、瓯海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鹿城区的二手房平均单价依次为5349元、7099元、9023元和11787元,而同期商品房平均单价分别为24427元、51261元、31833元、20921元,其中相差最大的为瓯海区,其二手房交易均价仅为商品房的13.85%,交易单价最高的鹿城区,二手房价也只及商品房的56%。3月份四个区的二手房交易均价分别为7290元、11758元、6975元、12139元。

  有网友据此在论坛发表题为《温州市区房子仅卖12138.58元!抢购地点:市房管局》的帖子。网友表示,以鹿城区为例,二手房单价鲜有2万元以下的,房管局公布的单价只有1.21万元,怎么低那么多?“若按公布价格购房,大家肯定疯抢。”

  此外,天浩置业、平安易居、21世纪不动产等房产中介每周都在媒体公布鹿城区各小区二手房交易均价,并被市政府网站引用。以3月为例,各小区第1-4周每周的交易单价区间分别在2.9万-4.6万元、1.1万-3.8万元、1.6万-4.1万元、2.3万-4.1万元。

  “阴阳合同”做低房价

  昨天,温州市房管局办公室周姓负责人告诉早报记者,他们公布的数据是根据二手房交易的报备合同获得的,不排除其中有“阴阳合同”影响数据真实性的可能。

  “普遍存在的‘阴阳合同’是房管局公布的数据过低的主要原因。”温州一家大型房产中介负责人表示,二手房交易必须经过评估,作为交易税费的参照,税费一般最低为总房款的8.5%。按规定,评估人须到现场察看、估价,但碍于人力等因素,规定无法“落地”。于是,税务等部门便按地段等因素,分城区再分区域制定基准价,一般每年调整一次,作为评估的参考。评估价只要高于基准价,便会通过税务等部门的审核,而基准价一般低于市场价。于是,为少缴税费,很多人会签署“阴阳合同”:交易双方按实际交易房款签署一份真实的交易合同,而在房管、税务等部门备案并据此缴纳税费的另一份合同里,则填写低于实际交易额、又略高于基准价的虚假数字。如1套140平方米、总价300万元的二手住宅,实际缴税费约25.5万元;若将房价“做低”到200万元,只需缴17万元。

  据了解,鹿城区目前的评估基准价在6500-30000元/平方米,大多数楼盘在1万-1.8万元/平方米。

  国内一大型房产中介区域负责人称,用“阴阳合同”人为做低房价,不仅导致税款流失,还存在法律争端隐患。如买方变卦,只肯按备案合同中的总房款支付。“被做低的房价纳入官方统计,决策层看到的是低于市价的虚假房价,可能影响调控决策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