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二级市场利得税或长期不征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30日 14: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信息时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古禅

  本周B股市级一度遭受重创,个股纷纷跌停,而流传的消息竟然是“将对B股交易征收资本利得税”,离奇的传言引出了“那么A股要不要征”的担心,实际上在很长的时间内A股二级市场将不会征收资本利得税,B股更没有征收的必要。

  只要重温历史就知道原因所在。我国台湾地区早年为了抑制股市疯狂投机,一度由当时负责经济的郭女士宣布征收利得税,台股随之暴跌进入熊市,因保密连郭女士先生的股票都深度被套。世界各地负责证券的领导人都以此为戒:不能在高度保密前提下突然宣布征收股市新税赋,尤其是资本利得税(即所谓不能半夜鸡叫吓坏小孩)。但出于法律的严肃性,只能说免征或长期缓征,而不能称不征。世界上少量征利得税的股市,也配套有减税条款、先征后退条款。

  上周 “创造出”B股利空者大概是境外人,动机可能是对人民币加速升值的提前反映,也可能是A股做空后把B股余额出清。还有少量的可能是配合对A股的刻意做空,利用B股暴跌制造强大的心理冲击。国际社会数月前对境内的做空行为加剧,特别是上周是重要结算日。由于这种国际因素的存在,B股被再次做空的机会依然存在。公开披露显示若干上市公司参与“对赌”行为,从形式看可以对赌“能否上市”也可对赌“复牌后是否几跌停”,当然也会对赌“股价是否跌至某元”。如此对赌合约的存在,将使得貌似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随时出现在资本市场中。

  之所以称长期不会对二级市场征收利得税,是因为对一级市场原始股东的巨大利差存在征税可能,这项政策当初是为了减少“大小非”套现压力而设立的,功能类比于“大宗交易”的规定。国税总局对个人以“评估增值股权”参与定向增发纳税,原因是其支付已经是“准货币”,跨越了“股权”的界限。如果套用印花税,纳税很少;假如用面值或者原值算也少,但评估增值隐含了一二级市场的惊人差价。

  近期没有直接针对股票市场的利空。新股大量破发,特别是本周庞大市场“申购五中一”后“中一签亏万元”,一级市场溃败倒逼二级市场。也应了本专栏多次强调的“一级市场无利可图之时,便是二级市场危机四伏之日”的观点。这将促使管理层对新股IPO定价机制进行深刻反思,特别是对参与网下区间定价机构的行为作出监管,防止海普瑞、华锐风电的高定价再次出现。

  B股暴跌原因有一说是对国际板推出的反应。但此说的前提是国际板新股定价低、挂牌价低以至影响B股。可是说不定国际板依然是“三高”,谁说总盘子大就低价,中国石油总盘子不大吗?申购机制不改革,推出“宇宙板”也同样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