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中国四大经济特区全扩容 为改革前沿注入新动力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30日 18: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新华网广州4月30日电(记者 詹奕嘉)5月1日起,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等中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都扩大了范围。

  分析人士指出,扩容并非仅仅是特区在地理范围上的简单扩张,而是将为这些昔日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扩大经济特区先发优势的辐射力,为推动中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作出新贡献。

  经济特区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为探索改革开放之路而设置的一些实行特殊政策、进行特别管理的区域,被誉为中国改革的“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深圳大学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钟坚告诉记者,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特区所享有的特殊优惠政策逐渐消失,“因此在特区设立三十周年之际,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将四大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相当引人关注。”

  记者从汕头市委获悉,国务院于今年3月24日批准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扩容将使汕头特区覆盖全市2064.4平方公里的土地,特区面积扩大近9倍。而在2010年下半年,深圳、厦门、珠海三个经济特区已先后将其范围扩大到全市。

  此前,经济特区仅仅是这些城市的一小部分区域,特区和非特区之间犹如存在一条“城市景观分界线”,经济发展和社会面貌的差异十分明显。特区内部往往拥有整齐的街道、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葱郁的草木,而特区外更多的却是嘈杂、混乱、拥挤的街市以及高矮不一的“握手房”。

  在同一座城市内,特区和非特区的差异并不仅仅表现在外观上。据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统计,汕头现行有效的经济特区法规共20件。在今年5月1日前,这些法规只能在234平方公里的经济特区范围内适用,而非特区范围实施的则是通行广东省的法规。这种“一市两法”的二元治理结构在扩容之前的深圳、厦门、珠海同样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