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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规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 涨价须重新申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1日 17:5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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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广网北京5月1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今天(1日)正式实施。从今天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后,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下面连线一直关注此事进展的中央台记者胡波。

  主持人:先简单为我们回顾一下,国家发改委关于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具体内容。

  记者:从今天开始实施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公开房源时,要明码标价。商品房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要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但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同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价”,按照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还要标示建筑面积单价或套内建筑面积单价。取得预售许可或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主持人:根据你的了解,有哪些地方今天会真正按照规定开始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的规定,或者说有什么样的动态?

  记者:我这几天一直在关注这个事情的进展。到目前为止,北京市发改委已经公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细则》,今天开始实行。

  上海市商品房“一房一价”细则还在制定中,将于最近出台。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五一前夕召集全市19家房地产开发商、7家地产中介进行告诫,从今天起将专项检查全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情况。发现违规的,最高要被罚500万元。

  浙江省物价部门表示,今天起,浙江将重点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以及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等行为。目前浙江的实施细则也已经在制定当中,有望在本月内出台。

  海南省物价局已经发布了《海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试行)》,从今天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一房一价。

  不过,抢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开发商也有提前寻求应对策略的,比如在湖南长沙,有的开发商五一之前就暗中上调了部分低价户型的价格。一位销售人员说,这主要是为了应对发改委的“一房一价”政策。因为“如果现在不调,5月1日以后就不能再调高了。”北京市的房地产商也有类似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