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经济台 > 财经资讯 >

一房一价约束力有限或成虚设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2日 0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河北青年报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按照规定,从昨日开始新建商品房销售时须“一房一价”

  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管,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从昨日开始新建商品房销售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为每套房明码标价,以打击价格欺诈现象。省会房产商对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究竟如何呢?记者昨日对此展开了调查。

  楼盘看不到“一房一价”表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省会多家楼盘发现,新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

  省会中山路某售楼中心正在进行房屋预售,售楼人员手持一本价格册在介绍楼盘。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询问能否看看该手册,售楼小姐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你想买哪个楼层,什么户型,我直接帮你查就行。”

  记者在建设北大街一家已经取得预售证的楼盘售楼中心,也没有看到有关一房一价的价格公示表或者标价牌。

  在省会和平路某售楼处,工作人员介绍:“我们现在其实就是明码标价,售楼员手里也有价格表,同一楼层、相同户型价格是一样的。”

  记者在多家售楼处看到,每个售楼员手里仅有的就是一份价格手册,售楼处没有摆放明显的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据现场的购房者介绍,开发商经常更换价格手册。“最好能一房一价,这样我们老百姓也心里有数啊。”在省会某售楼处看房的市民李先生说。

  省物价局:正在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从昨日开始,已取得预售许可和销售现房的房地产经营者,公开房源时要明码标价。商品房经营者要在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要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进行价格公示,但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同时,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要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示醒目,并标示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针对省会部分楼盘并没有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现象,河北省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该局正在研究制定河北省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具体实施细则。

  专家:“一房一价”很难抑制房价

  “一房一价”政策到底能否对楼价起到抑制作用?在省会房产界业内人士赵猛看来,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政策约束力有限。赵猛说:“房地产开发商之前执行的是均价政策,同一楼层、相同户型一个价格,可以自己随意上调价格。根据一房一价政策,每套商品房一个价格,开发商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由于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房屋成本、开发商利润情况并不是十分清楚,因此开发商有很多手段来应对和规避。比如说,有的开发商申请预售证时上调楼盘原有预估价格,待开盘时再打折促销,有的开发商把原来的高价房收起来不卖或根本不申请预售证,即使有开发商因楼盘涨价需要到房管局备案,这个备案也是很容易的,备案并不能起到真正遏制房价的作用,因此一房一价政策很难起到决定作用。”

  如何避免房地产调控政策成为“空调”?如何真正落实一房一价政策?赵猛认为,相关部门首先要搞清楚商品房的真正成本,搞清楚开发商的利润空间,据此来制定调控政策;其次要对房产商频频调价的行为进行有效监管,这样既保证了房价的稳定,又给开发商留出了合理的利润空间。

  ■文/本报实习记者谷晓哲

  ■摄/本报记者崔华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