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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进入明码标价时代 一房一价浙江已先行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03日 17: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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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一价”浙江已先行,防止猫腻路还长

  本报杭州5月2日讯

  记者 施晓义

  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自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随着新政策的正式启动,以往同样一套商品房在几天之内连续涨价的情况很可能会成为历史。

  此项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抓紧制定本地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实施细则,并尝试建立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商品房销售“一价清”、成本申报、事先约谈提醒告诫等制度,探索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

  浙江已先行

  本报记者多方了解获悉,杭州等地几乎所有楼盘都已落实“一房一价”政策。

  今天下午,位于西湖区的楼盘金地自在城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还有一些尾盘在售,均价为每平方米3万元,但每套房因为户型、朝向、面积的不同,总价都不同。“欢迎购房者来实地查看、比较后作出购买决定。”

  拱墅区的欣盛东方福邸、下沙区的宋都晨光国际、余杭区的金都夏宫、西湖区的中海紫藤苑等楼盘,销售人员在接受购房咨询时都信心满满地表示:绝对做到“一房一价”。

  事实上,住建部早在2010年4月就发出通知,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而浙江此前就要求开发商在销售时做到“一房一价”,并要求在申领预售证时就标示出每套房的价格。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表示,国家及我省的多份房地产调控文件都要求,售楼必须要做到“一房一价”。

  今天下午,记者登录杭州透明售房网看到,申领预售证的房子都已在网上公示了每套房屋的价格。眼下在售的位于西湖区的绿城西溪诚园守纯苑,在网上公示了每套房的均价、总价。例如,4幢1单元1101室,每平方米35750元,总价325.3745万元。此外,预售信息中还标明了每套房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和分摊面积。

  记者还看到,杭州透明售房网上的每个楼盘预售信息中,以绿色方块标明“可售房源”,橙色方块标明“已售房源”,黄色方块标明“已经预定”等信息,一目了然。

  新政待考验

  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对规范房地产销售,打击“捂盘惜售”将起到积极的作用,不过具体效果如何仍要看政策的执行力度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和执行情况。

  据新华社消息,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称,将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绝不会让《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成为一纸空文。同时,在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之后,还会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的政策措施,其中就包括房地产反暴利的相关政策。

  实施“一房一价”,政策指向之一便是遏制开发商坐地起价,因为临时提价要报物价局批准。但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国家上有政策,开发商下有对策,真正让消费者受益于‘一房一价’,还有挺长的路要走。”

  目前一个较普遍的猫腻是,开发商会在领预售证时先报个高价,如1.5万元每平方米,但实际上房子现在只能卖1万元,开发商就从1万元起步,每次提高一点售价。这样,开发商提高售价就不用向物价局申报了。

  对此,我省湖州等地已在探索相应对策。湖州市建设局房产处负责人日前向本报记者表示,湖州要求开发商在申领预售证时即报出房屋销售实价,并必须以不低于申报价九折、不高于申报价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从而防止开发商“高报低售”的猫腻。

  业内人士认为,湖州的创新之举有利于挤压开发商玩猫腻的空间。如果开发商价格报高了,市场不接受这样的房价,房子就卖不动;如果开发商价格报低了,下一次想提价还得报物价部门备案,很麻烦。因此,开发商只能选择一个让市场易于接受的价格,而这也是购房者乐于看到的。